生育津貼是什麽?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可以同時享受嗎?
生育津貼就是產假工資,如果妳參加了生育保險,妳在生育期間有生育基金支付妳產假工資,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擴展資料:
生育保險關系到廣大女職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內容:
(壹)生育津貼: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計算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其中,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二)生育醫療待遇: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
我國勞動部在1995年頒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中規定,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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