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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限購區域

南昌限購區域如下:

1、灣裏、新建、南昌縣加入限購區域(除九龍湖區域和儒樂湖新城外);

2、外地人購房需繳滿兩年社保;

3、限購區域僅能買壹套房,包含二手房;

4、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5、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區購買住宅。

新建區的限購區域為:昌灣大道以東、楓生高速以北、昌九大道以西、黃家湖以南區域(含320國道以南長_鎮所轄區域)。南昌縣的限購範圍為:雄溪河以東、迎賓大道以東、蓮塘大道以西,昌南大道以南,銀三角立交橋以北的區域(象湖新城不限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價格法》

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壹)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

(六)采取擡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

(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第十七條 行業組織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