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行為準則"內容是什麽?
“南海行為準則”中包涵大致內容。壹是“強制不可使用武力”(剝奪中國主權體現方式)。二是“維持現在現狀,各方不可提出更改形勢”〔是讓中國默認越菲占領島礁及開采事實〕。三是“美日澳印為行為準則監督關註方”(提供美日印澳將來幹預介入的法律依據)。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明確規定各方將以協商壹致方式朝著最終制定“準則”來努力,這是中國和東盟十國***同作出的承諾。中方將繼續遵守這壹承諾。正確的路徑應當是全面落實好《宣言》,在此過程中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穩步推進“準則”的商談。菲律賓時間2017年8月5日,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召開的第50屆東盟外長會正式通過了“南海行為準則”框架。
“南海行為準則”是對2002年中國與東盟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推進和落實。
2002年中國與東盟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已將制訂“南海行為準則”作為壹個目標,雙方也就此舉行了相關工作組的磋商會。中方對條件成熟時探討制定“南海行為準則”持開放態度,願同東盟國家積極推進落實《宣言》進程,開展務實合作,同時著手探討制訂“南海行為準則”。
2011年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中國—東盟落實《宣言》高官會議上,中國與東盟已就落實《宣言》後續行動指針達成***識。中國為此舉行了多個研討會,也與東盟有關國家發表了聯合聲明。中國以實際行動清楚表明,中國希望與東盟國家通過對話和協商,建立互信,通過落實《宣言》和《宣言》後續行動指針,逐步營造有利於解決南海問題的積極氛圍。這符合亞洲各國的***同利益。
參考資料
搜狗百科.搜狗[引用時間201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