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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案

2001年3月16日,河北省石家莊市發生壹起惡性爆炸案件,***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警方經過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靳如超,據了解,靳如超此前還在雲南謀殺1人。

2001年3月23日,案件發生後靳如超在廣西被警方捉獲。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因犯有故意殺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石家莊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並交付執行。

人物介紹

靳如超,男,漢族,1960年12月7日出生,原籍江蘇省宿遷縣人。靳如超9歲時因病導致聽力障礙,到棉三子弟學校上學。1976年在石家莊棉紡三廠五七勞動公司參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準備車間當工人,1984年結婚。1988年因強奸罪被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1997年8月19日減刑釋放。

案發緣由

2000年,靳如超在石家莊結識了雲南姑娘韋誌花,因生活窘迫且常常打罵韋誌花,2000年的年底韋誌花逃回老家。靳如超壹直對其鄰居、繼母、前妻及其他有矛盾的親屬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曾於2000年5月,來到河北省鹿泉市北白砂村找王玉順、郝鳳琴購買炸藥,但是因為炸藥的威力不夠沒有購買。後來,靳如超到鹿泉市石井鄉石井村的某采石廠,向胡曉洪購買了50枚紙質火雷管、20余根紙藥撚。

案件經歷

2001年3月9日,靳如超來到雲南省馬關縣馬白鎮巖蜂洞村的韋誌花家中,與韋誌花發生了爭執,並持刀向韋誌花頭部連砍數刀致其死亡。殺人後,靳如超決心報復所有與他有矛盾的人。

2001年3月13日,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郝鳳琴家以40元人民幣購買了25公斤炸藥。3月14日,靳如超到王玉順、郝鳳琴非法制造炸藥的廢棄水泥廠以950元購買了575公斤炸藥,並分裝成14袋。

2001年3月16日淩晨,靳如超乘車到石家莊市長安區育才街棉紡三廠宿舍15號樓西側、16號樓、長安區建設大街東側的市建公司宿舍1號樓、新華區電大街13號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樓、橋東區裕華路民進街12號的某居民二層小樓等地分別放入炸彈,引爆後逃離現場,***造成108人死亡,38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件結果

2001年3月16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在全國範圍內通緝犯罪嫌疑人靳如超。3月23日上午,廣西警方在已幹涸的軍屯水庫被抓獲。

2001年4月17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處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胡曉洪四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四名被告人不服並提出上訴。

2001年4月29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宣布,駁回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上訴,維持原判。胡曉洪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被執行死刑。

寫在最後

“善惡終有時”,惡有惡報,無論什麽理由,只要犯罪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