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枯竭城市的基本定義
資源枯竭城市是指礦產資源開發進入後期、 晚期或末期階段 其累計采出儲量已達到可采儲量的70%以上的城市。資源枯竭型城市,具有四大***性特點 壹是隨著資源枯竭,產業效益下降;二是產業結構單壹,資源產業萎縮,替代產業尚未形成;三是經濟總量不足,地方財力薄弱;四是大量職工收入低於全國城市居民人均水平。
我國***有69個資源枯竭城市,另加9個縣級單位參照執行。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3月17日確定第壹批資源枯竭城市***12個,於2009年3月5日確定了第二批32個資源枯竭城市。 2011年11月底,國務院界定了第三批25個資源枯竭城市和大小興安嶺林區9個縣級單位參照執行資源枯竭城市。中央財政將給予這三批城市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