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安倍者被判什麽刑
日本前首相安倍晉三8日在奈良縣奈良市街頭演講時遭槍擊,經數小時搶救後宣布不治身亡,終年67歲。當地警方消息說,行兇的男子名叫山上徹也,41歲,是奈良本地人。現場發現壹把疑似用於行兇的槍支。
那麽,按照日本法律,嫌疑人涉嫌何種罪名?會不會被判處死刑?
對此,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彭新林8日晚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說,犯罪嫌疑人涉嫌日本刑法中的殺人罪。按照日本刑法的規定,犯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彭新林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殺人罪已毫無疑問。其有殺人的故意,而且對持槍射擊被害人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可能性有明確認識,也即有殺人的故意,而且還是用槍射擊,連續開了兩槍,證明他殺人的決意非常堅決。
“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通常行為人殺了兩人以上,也就是危害結果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或者被害人只有壹人但犯罪性質很惡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的情況下,才會適用死刑。”彭新林說,在日本,嫌疑人殺人如果只是導致壹人死亡的話,判處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小,但安倍晉三遭槍擊是在公眾場合,且行為人針對前政要進行槍擊,案件性質比較嚴重,所以極大概率不會輕判,有可能適用死刑。
“盡管在日本的司法實踐中,被判了死刑的人被執行死刑的情況不多,壹般來說,日本每年執行死刑的人數也就是個位數,有的年份甚至沒有罪犯被執行死刑,但根據安倍晉三被槍擊案的社會影響以及嫌疑人的犯罪決意和相關情節,我綜合分析,這個嫌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不排除實際執行死刑的可能性。”彭新林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仁文研究員向羊城晚報記者介紹說,在日本,死刑只是作為“象征性刑罰”來使用。“所謂‘象征性刑罰’就是現在既沒有徹底實現死刑絕跡,但也不把死刑與其他刑罰並列作為常規性的刑罰使用,死刑的適用少之又少,僅僅帶有壹種象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