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歷史的進程,及其有關法律,列條。
《搖搖欲墜的哭墻》並不是按時間順序來講述美國歷史上的法律故事的,特別值得註意的是,書中的三個案例都與美國憲法第壹條修正案直接相關。
1789年3月4日,合眾國憲法正式成為美國的基本大法。為了彌補憲法的缺點,第壹屆國會通過了十二條修正案。其中的十條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成為憲法的壹部分,並被稱為權利法案。權利法案中最具決定性意義的是第壹條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有關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壹種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及向政府要求伸冤的權利。”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又是第壹條修正案的關鍵所在。
該書第五章的“事實應該讓妳自由”,講述的是“英國王室和殖民地政府企圖鉗制報紙出版商約翰·皮特·曾格和年輕的美國出版業”的故事。迄今為止,曾格案壹直被視為美國新聞出版自由的奠基石。
1733年11月5日,印刷廠老板曾格出版了英屬美洲殖民地第壹份專門發表反政府言論的民間報刊《紐約周刊》,用來批評新任總督科斯比的胡作非為。這份報刊的靈魂並不是曾格,而是被新任總督威廉·科斯比粗暴免職的前首席法官劉易斯·莫裏斯,以及博學多才的律師詹姆斯·亞歷山大。
1734年11月2日,科斯比命令治安官逮捕曾格。1935年4月15日,法院開始審理針對曾格的誹謗起訴。在正式開庭的當天,來自費城的安德魯·漢密爾頓律師從公眾席上站起來,表示願意接替由司法當局為曾格指定的律師約翰·錢伯斯。
漢密爾頓是被莫裏斯和亞歷山大邀請來的,他是壹個有政治情懷的人,在他看來,這起案件不只是為壹個無辜的人辯護,同時也是為法律和政治的原則辯護。他在庭審辯論時指出:“對誹謗的指控是壹位邪惡的國王,壹個殘暴的懦夫手中的劍,他用它來殺戮和殘害無辜的人們,他之所以這樣做,壹方面是因為他崇高的地位,另壹方面是因為他缺乏勇氣,他不能也不敢以其他的方式回應人們所提出的批評。……像宗教存在異端壹樣,法律也有異端,並且兩者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們記得在不到兩個世紀以前,壹個對宗教問題持有諸如今天在報紙上所發表的觀點的人,就被作為壹個異端者而處以火刑。……我認為此壹點清楚地表明,在紐約,壹個人可以非常隨意地提及他的神,但是當他說到他的總督時,他就得十分小心了。”
在漢密爾頓的精彩辯論的感召下,12名陪審員不顧法律規定和法官提示,壹致給出了無罪判決。隨著曾格的勝訴,對英國政府持批評態度的殖民地居民,獲得了自由表達的權力。
第三章“敵人在內部”,講述的是“廣播明星約翰·亨利·福克挑戰麥卡錫時代的黑名單”的故事。麥卡錫時代是美國歷史上最為黑暗的國家恐怖主義時期,該案也因此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誹謗案例,它所反對的是麥卡錫主義的不實指責和無端懷疑。
1949年8月29日,美國人得到蘇聯成功制造核武器的消息,美國與蘇聯之間的冷戰由此開始。美國國會成立調查委員會和忠誠審查委員會,對有嫌疑的***產主義者展開調查,從而為像麥卡錫壹樣的人間敗類,提供了實施政治迫害的恐怖權力。
麥卡錫出生於1908,他很早就知道暗示和錯誤指控的巨大影響力,並且借此壹路攀升,於1953年被任命為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的調查委員分會主席。他的朋友、聯邦調查局局長J.埃德加·胡佛,向他推薦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律師羅伊·科恩,到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任職。調查委員會的工作是這樣進行的:胡佛提供參議員所需要的毀壞被懷疑者名譽的信息,麥卡錫通過報紙或者在國會中宣布指控,然後由科恩以與***產勢力進行合作的罪名起訴被懷疑人。
在麥卡錫的倡導下,美國民間相繼成立了壹些針對有嫌疑的***產主義者展開調查的私人組織。以編劇文森特·哈奈特為首的“AWARE”就是這樣的壹個組織。該組織收集各種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工作人員的信息,然後在公告中暗示這些人是***產主義的擁護者,讓受到指控的人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哈奈特自己和他的同夥卻借此擴大勢力範圍從中漁利。
1955年,WCBS廣播電臺的娛樂節目主持人約翰·亨利·福克,被素不相識的哈奈特列入黑名單。他在路易斯·奈澤律師的協助下,打算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在福克提出誹謗訴訟之前,美國聯邦參議院免除了濫用職權的麥卡錫的職權。盡管如此,麥卡錫主義的陰影依然驅之不散,致使該案的前期調查久拖不決、困難重重。作為原告,福克付出了長期失業和陷入窮困的慘痛代價。
1962年4月3日,耗時近六年的福克訴哈奈特誹謗案終於開庭。路易斯·奈澤在總結陳詞中指控麥卡錫主義說:“這些人靠出售愛國主義賺錢。他們不是真的要反對***產主義者。……麥卡錫和其他組織連壹個***產主義者都沒有抓到,哈奈特先生和AWARE也壹個都沒有抓到。如果真的有***產主義者,那麽他們很失職,因為根據憲法的規定,他們應該已經把***產主義者抓起來了。他們承認,他們沒有采取任何行動。”
福克的法律訴求和奈澤的法庭辯護,贏得了陪審團的勝訴判決。該案的勝訴使美國人對憲法第壹修正案的理解產生重大改變,同時也使福克成為這樣壹類美國人的榜樣:他們真正熱愛美國,對美國應對挑戰的能力、包容不同信仰的精神有堅定的信心,他們認為言論自由不僅指有權力發表不受歡迎的意見,而且指在發表這種意見時不必擔心受到報復。
第六章的“色情書大亨與傳教士之戰”,講述的是“拉裏·弗林特對抗道德多數派並成為言論自由的意外贏家”的故事。
1942年11月1日,拉裏·C·弗林特出生於肯塔基州大山深處的佃農家裏,14歲時通過虛報年齡應征入伍。20多歲時,他在俄亥俄州開辦壹家名叫鄉巴佬避風港的“好色客”脫衣舞酒巴,隨後又推出印有舞女照片的色情雜誌《好色客》。1980年,37歲的弗林特已經成為千萬富翁。他在雜誌中開設“每月可恥之徒”專欄,專門對付自己的私敵。
吉爾·福爾韋爾1933年8月11日出生於美國南方弗吉尼亞州的林奇堡。1979年,他在基督教原教旨主義的基礎上,創立了政教合壹的道德多數派,並於1980年支持總統候選人裏根贏得大選。道德敗壞的弗林特和他的《好色客》,壹直是福爾韋爾公開譴責的對象。
弗林特註意到道德多數派每年賺的錢比***和黨和民主黨還要多,傳道士福爾韋爾的收入與他本該簡樸的生活,更是形成鮮明的對比。於是,弗林特在1983年11月的《好色客》中,制作刊登了壹個淫穢的模仿廣告,把福爾韋爾的“第壹次”描繪成好像是和自己的母親在蚊蠅飛舞的戶外廁所裏縱欲狂歡,從而引起福爾韋爾的法律訴訟,罪名是誹謗、侵犯隱私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
在當下中國,對於弗特林的這種模仿廣告,另有更加形象的壹個名詞,叫做“惡搞”。在筆者看來,比“惡搞”更加準確的名詞應該是“搞惡”。道理很簡單,比起低級趣味的色情娛樂,道貌岸然並且自以為絕對正確的政教合壹,才是對於公民權利的最大威脅。對於自己的“惡搞”或“搞惡”,弗特林自有他的壹套理論。他深信美國憲法第壹修正案是自由社會的象征,在這樣的社會裏,每壹名美國人都應當被允許對事實是什麽做出自己的決定。弗特林還深信公眾人物和政府官員應該變得皮厚壹點,不要動不動就因為他們的感情受到傷害而訴之法律。
為了應對福爾韋爾的訴訟,弗特林聘請了壹名很優秀的辯護律師,他的名字叫阿蘭·艾薩克曼。審前準備進行了將近壹年。1984年冬天,雙方第壹次在勞諾克地區法院參加庭審。陪審團認為弗特林出於故意給福爾韋爾造成嚴重的精神痛苦的目的,出版了這則模擬廣告,所以判決弗林特向福爾韋爾支付1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和1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不服判決的弗林特,迫不及待地讓艾薩克曼律師提起上訴。第四巡回上訴法院的3名法官,於1986年8月5日給出維持原判的判決。理由是弗林特出版這篇模擬廣告是出於積極惡意和卑劣的用心,這壹點足以讓他承擔賠償責任。
如此判決其實是中國傳統刀筆吏“欲加其罪,何患無辭”的道德誅心,面對如此不確定甚至可以“莫須有”的法律判決,報紙所有者、電視制片人以及公民權利團體,聯合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遞交申請,希望最高法院受理此案。1987年3月20日,聯邦最高法院同意審理此案。
在最高法院的庭審辯論中,艾薩克曼律師辯護說:“從壹個特定的角度說,問題便是,如果做出言論並沒有事實的依據或者它們所針對的對象是公眾人物,那麽修辭學意義上的誇張,諷刺文學,模擬作品以及個人觀點的闡述,是否受到第壹修正案保護。……我想說的是這起案件不僅僅是《好色客》和吉爾·福爾韋爾之間的爭論,對這起案件的判決將不僅使《好色客》雜誌再也不能為它的讀者提供這種低俗的幽默以及其它低俗的幽默。它會影響到我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正如威爾金森法官所說的那樣,我們的諷刺評論有著悠久的歷史,在這個國家,妳找不到哪份報紙上沒有批評某人的漫畫和社論的。如果吉爾·福爾韋爾可以因為遭受精神痛苦而起訴的話,那麽任何公眾生活中的人物都可以因為遭受精神痛苦而起訴。”
艾薩克曼主張對言論自由作廣義解釋,只有在很小的壹部分情況下才可以對其進行限制。當壹則針對某壹公眾人物的批評性評論出版之後,無論它是如何讓人無法接受,只要它並沒有對這名公眾人物造成實際的損害,這種言論就是應當受到保護的。就福爾韋爾這件事說,沒有人會合理相信弗林特的模擬廣告中所揭示的內容是真的,因此這名牧師唯壹受到的傷害也不過是遭受了壹點情感上的痛苦。如果美國真正重視言論和出版自由,那麽不能僅僅出於憤怒就讓言論者閉上嘴巴。
1988年2月24日上午,最高法院給出終審裁決:“壹個炫耀著他全無瑕疵的個人記錄和高尚的道德品質的候選人,並不能因為他的對手或者壹位勤勞的記者提出相反的意見而大叫‘犯規’。”最高法院的8名法官沒有就弗林特過激且似是而非的行為就事論事,而是指出了此案更加深層的意義所在。這壹判決更加明確地賦予美國人民評論社會名流和國家領導人的權利,從而為第壹修正案註入新的活力:哲學家、批評家和色情文學出版商,享有同等的言論自由,鉗制任何壹個人的言論自由,將不可避免地讓其他人保持緘默。
這壹年恰好是美國憲法簽署兩百周年,借用法學家和歷史學家羅德尼·斯莫拉的說法:“歷史表明,在大多數情況下,有關第壹修正案的偉大戰役,都是由那些受我們的文化排斥和忽視的人,……我們的民權活動家,我們的三K黨,我們的拉裏·弗林特攻下的。”
搖搖欲墜的法律哭墻
《搖搖欲墜的哭墻》第壹章“生存還是死亡”,講述的是“凱倫·安·奎南和死亡的權利”。
1975年4月15日,21歲的凱倫·安和室友們外出參加生日聚會時,在酒館裏喝了混有鎮靜劑和酒精的飲料,從而變成昏迷不醒的植物人。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的養父母約瑟夫和朱麗葉·奎南夫婦,實在不能忍受養女繼續依賴醫療機械維持毫無希望的生命,聘請律師提起爭取死亡權利的訴訟。這壹案件的勝訴,使美國人獲得了在大多數情況下決定自己死亡方式的權利。
需要指出的是,在這壹案例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不僅僅是法律,同時還包括約瑟夫和朱麗葉·奎南夫婦作為基督教徒的宗教關懷:它意味著讓他們的女兒回到這樣的壹種狀態,她的身體可以聽到“親切的聲音將她帶向永遠的安寧”。
第二章“艾米斯塔案”,講述的是“壹個自由人是否可以被迫成為奴隸”的故事。該案的訴訟,使殖民地時期大肆販賣黑人奴隸的暴行,充分暴露在世人面前。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確立了人類成員不論膚色,都擁有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不可改變的自由權利的原則。
第四章“女性的應有地位”,講述的是“蘇珊·B.安東尼進行投票並爭取選舉權”的故事。
蘇珊·B.安東尼1820年2月15日出生在馬薩諸塞州西部。作為壹名年輕女教師,她在工作中形成了獨立的個性。19世紀50年代,她開始投身於廢奴運動和女權運動。1872年11月5日上午,不具備選舉權的安東尼,帶領壹群婦女到投票點參加投票。23天後,法院簽發了對於她的逮捕證。
蘇珊·B.安東尼雖然被判有罪,她長達8個月的訴訟案例卻贏得了廣泛支持。幾乎每壹個關心時事的美國人都知道安東尼的女權觀點。1878年,美國國會提交了賦予婦女選舉權的第十九條修正案:“合眾國公民的選舉權,不得因性別而被合眾國或任何壹州加以拒絕或限制。”該提案的批準經歷了很長時間,並且遇到了很多困難,直到42年後的1920年,這條修正案才被各州批準通過。安東尼已經於14年前離開人世。
第七章“什麽代價如此之高?”,講述的是“壹位婦女為了生存與癌癥和她的健康維護組織之間的鬥爭”。
39歲的尼勒娜·希爾普勒·福克斯是4個孩子的母親,1991年6月,她被診斷為乳腺癌。她和她的家人所投保的保險商,加利福尼亞州第二大健康維護組織健康網,以各種借口拒絕支付她所需要的骨髓移植手術的費用,由此引發了尼勒娜訴健康網的案件。
1993年12月28日,陪審團給出了驚人的77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的裁決,在此之前的1992年9月,尼勒娜已經離開人世。尼勒娜訴健康網壹案,揭露了美國管理式醫療系統內部的壹些問題,隨之而來的是人們對這壹問題的部分諒解。迄今為止,美國人依然在努力尋求壹種可以在獲取醫療服務和控制衛生保健成本之間進行平衡的方法。
第八章“清洗基因庫”,講述的是“卡麗·巴克被迫接受的絕育手術以及對生殖自由的限制”,也就是當下中國依然普遍存在的強制絕育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麗·巴克,是被無端認定為低能人的壹名年輕女性。1927年10月19日,她在弗吉尼亞州癲癇病患者和低能人收容院的醫務室裏,被強制實施了絕育手術。經過卡麗絕育案的合法性證明而正式出臺的弗吉尼亞絕育法,在世界範圍內引起壹系列的連鎖反應。以此為藍本,德國於1933年7月14日通過絕育示範法,為納粹分子通過槍和毒氣來純凈基因庫提供了法律依據。從對所謂“不健全人”實施強制性絕育手術,到針對猶太人的種族大屠殺,中間只有壹步之遙。
哭墻是猶太教的遺跡,又稱西墻。位於耶路撒冷東區老城的東部,長160英尺,由大石砌成。它既是以色列壹再亡國的實物證明,也是猶太民族生生不息並且敗中取勝的精神象征。發生在法庭上的大凡是悲慘故事,法律審判過程中又充滿著難以預期的不確實性。壹個經典案例的確立,往往取決於當事人及其律師富於精神感召力的庭審辯護,和陪審席上的12位陪審員以及最高法院法官席上的9位大法官的理性智慧。充滿血與淚的搖搖欲墜的法律哭墻,就是由包括當事人、律師、法官、陪審團在內的法律人,運用他們的良知、責任、智慧、勇氣***同支撐起來的。借用該書“引言”中的話說:“每天,成千上萬的美國人享受著處分自己的財產和身體的自由,發表言論的自由,選舉的自由,這些都是150年來生活在各州的美國人在法庭上進行艱難鬥爭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