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醫師故意泄露流調報告被拘,故意泄露他人隱私的行為應該被嚴懲嗎?
杭州發布通報壹則信息,內容是:1月6日,本市通報壹例境外輸入復陽無癥狀感染者的同時,發現該無癥狀感染者身份信息、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在互聯網上大面積傳播,並發現兩則在網上散布涉疫謠言的違法行為。經公安機關查明,位於西湖區的某醫院院感科醫師林某將相關流調報告轉發至微信群,致使在互聯網上大面積擴散,已涉嫌侵犯他人隱私,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另查明,張某、胡某借機散布涉疫謠言,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在疫情如此敏感的情況下,故意泄露復陽無癥狀感染者的信息,實在是可恨,這個醫師的行為就應該嚴懲,壹方面是因為他沒有職業道德,另壹方面是給患者帶來巨大的精神傷害。對此,我有以下幾點看法:
壹,沒有職業道德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等的壹種人格權 。患者的隱私權是指患者擁有保護自身的隱私部位、病史、身體缺陷、特殊經歷、遭遇等隱私版,不受任何形權式的外來侵犯的權利。病人的病情和健康狀況被視作私人信息和秘密,因此受到隱私權的保障。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有為保密的義務。同時,隱私權的保護範圍受公***利益的限制。
但是這位醫生隨意將患者病情發到微信群,屬於侵犯了患者隱私權,缺失了基本的職業道德。
二,給患者帶來巨大的精神傷害還記得成都那位確診女孩嗎?因為自己被奶奶傳染,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去了酒吧,出去逛街。她在確診陽性後積極配合治療,她去過的地方也因為疫情防控需要暫時關閉,就因為這個,她遭到廣大網友的謾罵,甚至不停地有人撥打她的電話去罵她,罵她為什麽要出門,甚至質疑她的人格,質疑她的工作,壹度讓女孩感到抑郁。
在現在防控疫情的關鍵時刻,壹位醫生將確診患者的詳細信息公布出來肯定知道會引起恐慌,知道會給患者帶來什麽樣的影響,但是他依然這麽做了,這個屬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直接給患者本人帶來了巨大的精神傷害。
對此,妳有什麽想說的呢?歡迎在評論區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