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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換的原則

商品交換的原則:商品交換就是商品所有者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相互自願讓渡商品所有權的經濟行為。

人類社會商品交換的四個階段:

貨幣是商品交換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其產生經歷了四個階段,偶然的物物交換→擴大的物物交換→壹般等價物為媒介的交換→金銀固定地充當壹般等價物即貨幣產生。

1、偶然的物物交換偶然的物物交換指在原始社會未期,產生了人類最初的商品交換,它是在部落雙方都有剩余產品這種極其偶然的情況下發生的,這時的商品交換帶有很大的偶然性,所以叫偶然的物物交換。

2、擴大的物物交換隨著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物物交換的次數頻繁了,參加交換的商品種類也增加了,這時的商品交換就是擴大的物物交換。

3、壹般等價物作為媒介的交換在交易的範圍擴大、品種增加時,物物交換就顯得非常困難,即使能夠成立,也要耗費過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交換效率的低下嚴重阻礙了商品生產的發展。於是,壹般等價物是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作為其他壹切商品價值的統壹表現的特殊商品。這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

4、壹般等價物固定在金銀上用什麽商品充當壹般等價物,不同地區、不同時期不壹樣,這種情況客觀上不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因為金銀自身稀有,而且易分割儲存,所以就漸漸將它們固定地充當壹般等價物,貨幣也就產生了。

商品交換的前提條件:

要進行商品交換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壹是社會分工,二是明晰的產權制度。社會分工壹經產生,便立即導致了個人產品供給單壹化和產品需要多樣化之間的矛盾,於是在分工者之間便有了互為供給者和需求者的經濟關系。

因此,社會分工的存在為商品交換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沒有社會分工就不會產生產品供給單壹化與產品需要多樣化的矛盾,從而也就不會有商品交換。

要維持正常的商品交換,交換雙方必須相互承認對方是各自產品的所有者,即明晰的產權制度,並在平等互利、自願讓渡、等價交換的基礎上進行交換,這是商品交換的第二個前提條件。對商品交換來說,兩個條件同等重要,缺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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