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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器的並用時代

火器和冷兵器並用時代

火器和冷兵器並用時代(10~19世紀中葉)北宋初年火器的出現,標誌著火器和冷兵器並用時代的開始,經南宋、元、明到清朝第壹次鴉片戰爭(1840)以前,延續約9個世紀。在此期間,隨著火藥性能的提高和新技術的應用,新的威力更大的火器不斷被發明創造出來,並在戰爭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到清朝特別是18世紀中葉以後,由於火器發展的停滯,壹直到第壹次鴉片戰爭,中國古代火器始終未能完全取代冷兵器,而是火器和冷兵器並用。當然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火器和冷兵器所占的比重是大不相同的。冷兵器雖也有壹些發展和成就,但它在戰爭中的作用日益下降。從整體來說,冷兵器趨於衰落,而火器的不斷發明和創新,成為這壹時期兵器發展的主要標誌。中國古代火器的發展,可分為3個階段:早期的火器,火銃的發明和發展,槍炮在外來技術影響下的發展。 從北宋到南宋約3個世紀,是早期火器的創制階段。這個時期火器已用於戰爭,並有壹定規模,有些火器的儲備已是數以萬計,在戰爭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就全局來說,當時大量裝備軍隊起決定作用的兵器還是冷兵器。北宋發明的火藥箭、火毬類火器,主要是用以縱火的火攻器具,可起燒傷敵人和驚嚇敵軍人馬的作用。南宋發明的鐵火炮、火槍類火器,已有較大的殺傷和破壞作用。但這兩類火器除少數可以手投外,主要是用弓、弩、礮等冷兵器來發射和投擲,飛火槍也是把噴火筒和矛槍結合起來使用,都離不開冷兵器。因此,這個時期雖然已經是火器和冷兵器並用,但還是壹個以冷兵器為主的時期。

據《宋史·兵誌》等史書記載,自開寶三年至鹹平五年(970~1002),兵部令史馮繼升、神衛水軍隊長唐福、冀州團練使石普等人,先後向朝廷進獻火箭、火毬、火蒺藜等燃燒性火器。《武經總要》中記載著這些火器的制造和使用方法,並列出3種火藥配方,這些配方是世界上最早以火藥命名並用於軍事的配方。這些火器,在北宋時期的戰爭中經常使用。如靖康元年(1126),宋軍在丞相李綱指揮下,使用火箭、霹靂炮同其他冷兵器相結合,打退了金軍對汴京(今河南省開封)的進攻。之後,金軍也學會了制造和使用火器的技術,攻占了汴京城。北宋時期火器的制造已初具規模,在汴京設有廣備攻城作,工匠5000余人,下轄10作,其中就有火藥作和專門制造火器的火作。元豐七年(1084)二月,從汴京壹次調發煦州、河州駐軍的火器,就有神臂弓火箭10萬支,火藥弓箭2萬支,火藥火炮箭2000支,火彈2000枚之多。

南宋時期,火藥的性能已有顯著的提高,金和南宋都使用了鐵殼爆炸性火器“鐵火炮”。這種炮是金人於13世紀初葉首先使用的。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金軍在進攻蘄州(今湖北蘄春)時,使用了用生鐵鑄成、殼厚2寸的鐵火炮。紹定五年(1232),蒙古軍進攻金南京(今開封),士兵在大型活動掩體“牛皮洞子”遮擋下掘城,守城金軍用鐵索懸吊爆炸威力更大的鐵火炮“震天雷”,至掘城處爆炸,其聲如雷,聞百裏外,產生強烈的燃燒和四散飛擊的鐵殼碎片,毀壞了蒙古軍的鐵甲和牛皮洞子。景炎二年(1277),元軍攻靜江(今廣西桂林),守城宋將在城陷糧絕的情況下,率部下250名點燃壹具大鐵火炮集體殉國。歷史上的這些記載,說明鐵火炮已具有很大的殺傷作用,火藥性能已經有較大的提高,火器已從縱火器材發展為直接殺傷、破壞的兵器,這是火器發生飛躍的重要標誌。

火槍的出現和演變,表明火器的又壹方面的進步。最早見於史書記載的火槍,是南宋紹興二年(1132)陳規守德安(今湖北安陸)時使用的長竹桿火槍,以竹為筒,內裝火藥,臨陣點燃,噴射火焰,焚毀了敵人的攻城器械“天橋”。這是最早的管形噴射火器,它能使點燃的火藥定向集中噴射火焰。這種技術以後又有了發展。南宋紹定五年(1232),蒙古軍進攻金南京時,守城金軍使用的飛火槍,將紙制的火藥筒綁縛在矛柄上,近戰中既可噴火傷人,又能格鬥拼刺。雖然是“飛火”,但在火藥中還摻雜著鐵滓、磁末等,與火焰同時噴出,也能起壹定的殺傷作用。南宋開慶元年(1259),又進壹步創制出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突火槍,以巨竹為槍筒,內安子窠(彈丸),用火藥發射。這是經過壹個多世紀的長期探索,終於在用人力發射的弓箭和礮之後,人類第壹次用化學能發射彈丸的成功嘗試,也是早期火器發展史上重要的壹步,為進壹步發明金屬管形射擊火器解決了壹個重大技術問題。

鐵火炮、火槍等火器問世後,很快就在戰場上顯示出威力,無論是宋軍,還是金軍、蒙古軍,都爭相添制。南宋都城臨安(今浙江杭州)火器作坊的規模,已遠遠超過北宋都城汴京的火器作坊;軍事重鎮江陵府(今湖北江陵),壹個月就造壹、兩千尊鐵火炮;建康府(今江蘇南京)在兩年三個月內,就制造和添修3~10斤重的鐵火炮、火弓箭、火弩箭、霹靂炮、突火筒等 6.4萬件。蒙古軍在攻陷宋、金的城池後,特別註意搜羅工匠,為他們制造火箭、火炮、火槍等火器。這時的火器雖然在軍隊裝備中還不占主要地位,但在壹些戰役中,已顯示出重要作用。火器已成為軍隊必不可少的裝備。 發明發展

這壹階段從元朝到明朝前期,經歷了約2個世紀。元朝發明的火銃,是中國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的第壹代,這已經是用火藥發射石彈或鉛彈、鐵彈,在較遠距離殺傷敵人的武器。火銃的發明,開始了火器發展的壹個嶄新的階段。到明初,火銃除了已形成可以看作是槍、炮雛形的手持銃和大碗口銃兩大類以外,還開始發展了大口徑的銅炮、鐵炮,把火炮制造技術提高到了壹個新的水平。這壹時期火銃的大量生產和裝備軍隊,特別是專用火器部隊的組建,使作戰方式開始發生變化。冷兵器雖然在軍隊裝備的武器中仍占大多數,但火器的巨大作用,已使它成為戰場上決定勝負的重要因素之壹。

元朝制造的火銃最早開始於何年,尚缺乏文獻記載。但在南宋後期,由於火藥性能已有很大提高,已能以火藥為能源用大竹筒發射彈丸,並掌握了銅鐵管鑄造技術,使元朝具備制造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的技術基礎。元朝於至元十六年(1279)集中各地工匠於大都(今北京),利用南宋原有的冶金、火藥和兵器制造業的基礎,研制新兵器。二十年,又將軍器監改為武備監,統壹掌管兵器制造。中國現存最早的有銘文的元代火銃,是陳列在中國歷史博物館的至順三年(1332)的制品。火銃采用青銅鑄管,能耐較大膛壓,可以裝填較多的火藥和較重的彈丸,因而大大提高了火器的威力。火銃使用壽命長,能反復裝填發射,因此發明不久就成為軍隊的重要裝備。據文獻記載,到元末,火銃已被元軍和農民起義軍廣泛使用。《元史·達禮麻識理傳》就有至正二十四年(1364)元軍使用成批火銃作戰的記載。

明朝建立(1368)後,除大量生產銅火銃外,還開始鑄造鐵炮。現藏於山西省博物館的明洪武十年(1377)造的3門大鐵炮(明初時較大型的銃已開始被稱為炮),其口徑、身長和重量都大大超過元代的火銃,身管也成直筒形,代表了明初火炮制造的較高水平。明成祖朱棣取得政權後,進壹步增加了造銃的數量和品種,並提高了質量,改進了結構,使之更利於實戰。據史書記載,明軍已大量裝備火銃。洪武十三年(1380)規定,在各地的衛所駐軍中,按編制總數的10%裝備火銃。二十六年,規定水軍每艘海運船裝備碗口銃4門,火槍20支,火攻箭和神機箭各20支。永樂年間,創建專習槍炮的神機營,成為中國最早專用火器的新兵種。明代的城關和要隘,也逐步配備了火銃。洪武二十年(1387)在雲南的金齒、楚雄、品甸和瀾滄江中道,安置火銃加強守備。永樂十年(1412)和二十年,明成祖下令在北京北部的開平、宣府、大同等處隘口,安裝炮架,加設火銃。嘉靖年間,長城沿邊要地,幾乎都構築了安置盞口銃和碗口銃的防禦設施。火銃的大量使用,標誌著火器的威力已發展到壹個較高的水平。但它還存在著裝填費時,發射速度慢,射擊不準確等明顯的缺陷,因此只能部分取代冷兵器。在整個軍隊的裝備中,冷兵器還占主要地位。

槍炮發展

這壹階段從明朝後期到清朝第壹次鴉片戰爭以前,大約經歷3個多世紀。這個時期從仿制外來的鳥銃(槍)和佛朗機銃(炮)、紅夷炮開始,火器已分為槍、炮兩大類各自獨立發展,並大量裝備步兵和炮兵。隨著火炮威力的日益增大,逐漸取代了礮和床弩壹類冷兵器,成為城堡攻防戰的主要兵器。步兵裝備的鳥銃(槍),填裝彈藥慢且不能用以刺殺,因此刀、矛、弓、箭仍然是重要兵器。這種狀況壹直到第壹次鴉片戰爭還未得到根本改變,這對清朝後期的戰爭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16世紀初葉,隨著歐洲殖民者用新式槍炮對外進行掠奪,西方火器及其制造技術先後傳入中國,其中影響較大的有佛朗機銃、鳥銃和紅夷炮。佛朗機銃是葡萄牙人在嘉靖初年入侵中國時,被明軍繳獲的艦炮。它在構造上與火銃相比,具有身管長、裝有瞄準具、使用子銃(預裝火藥彈丸用)等特點,因而比火銃裝填方便、射速較快、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是當時歐洲流行的壹種火炮。明朝依其形式,仿制成大中小5種規格的佛朗機銃,大型的用於艦船和防守城堡營壘,中型的用於隨軍機動作戰,小型的用作單兵武器。

鳥銃是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東南沿海剿倭作戰中繳獲的,原制為歐洲火繩槍。它在構造上與手持火銃相比,具有身管較長、口徑較小、裝有瞄準具、彎形槍托和火繩槍機發火等特點,因而發射方便、射程較遠、命中率較高、侵徹力較強。嘉靖三十七年(1558),明朝仿制首批鳥銃成功。

佛朗機銃和鳥銃的仿制成功,使火器具有較優良的作戰性能,因而被明軍大量裝備。這在戚繼光薊州(今天津市薊縣)練兵時的陸軍各營中反映最為明顯,以車營和步營為例:

從以上兩表可以看出,戚繼光編練的車、步營,火器的配備已明顯增多,使用火器的士兵在人員編制中已達到或超過半數。其中車營是專門的火炮部隊,因此輕重火器的配備所占比重就更大。而在步營中,由於鳥銃裝填彈藥慢和近戰中不能刺殺,刀槍弓箭手仍占壹半。戚繼光很註意火器同冷兵器配合使用,火器手配備長刀,便於近戰格鬥;冷兵器手配備火箭,以利遠射。在基層戰鬥單位的編制中,也是把火器和冷兵器有機地結合起來,互為短長。在戚繼光編著(成書於1571年)的《練兵實紀》中,詳細記載著上述各營的編制裝備,以及訓練士兵使用佛朗機銃、鳥銃進行戰鬥的要求,反映了戚繼光的新式槍炮同冷兵器相結合的戰術思想,在中國軍事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戚家軍是明朝後期的精銳部隊,其裝備情況特別是火器所占比重之大,尚難代表當時明軍的全貌。

中國在仿制成功鳥銃後,還不斷有所改進。萬歷二十六年(1598),趙士楨在《神器譜》中,介紹了掣電銃、迅雷銃、鳥嘴銃、魯迷銃、鷹揚銃、翼虎銃等十多種各具特色的單兵用槍。其中掣電銃的龍頭式槍機安於槍托上,扣動扳機,龍頭落於藥池,點火完畢,龍頭自行彈起,並在槍尾安有防身鋼刃;迅雷銃有5管,可輪流發射,提高了射速。崇禎八年(1635),畢懋康在《軍器圖說》中介紹了自生火銃,改鳥銃的火繩點火為燧石發火,克服了火繩怕風雨的缺點,是中國鳥銃發火裝置的重大改進。但上述火器,均未見大批生產和裝備軍隊。

佛朗機銃作為壹種火炮,比較輕便,適於在運動中使用;但口徑較小,威力不大。萬歷年間,後金軍與明軍在中國東北的戰爭日益激烈,多為攻守城戰,佛朗機銃威力不足的弱點暴露出來。明政府為尋求威力更大的火炮,命大學士徐光啟購買和仿制歐洲新式大口徑火炮,當時稱為“紅夷炮”。據《明史·兵誌》記載,紅夷炮長2丈余(約合6米),重者至3000斤(約合1800千克),“能洞裂石城,震數十裏”。現存實物,炮身長多為2~3米,口徑多為100毫米以上,比佛朗機銃口徑大、管壁厚、炮身長,成為當時威力最大的火炮。明軍配備紅夷炮後,在同後金軍的作戰中發揮了壹定的作用。天啟六年(1626),明將袁崇煥守寧遠(今遼寧興城),多次以紅夷炮擊退後金軍的進攻,取得了守城戰的勝利。崇禎十二年至十五年(1639~1642),明軍與清軍在松山(今遼寧錦州南)、錦州之戰中,雙方用巨炮對轟,展開激烈炮戰。與此同時,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起義軍也已裝備大型火炮,如進攻開封時,除用大量火藥轟塌城墻外,也用火炮轟擊城垣,掩護士兵攻取堅城。

從元朝到明朝,在槍、炮獲得重要發展的同時,其他種類的火器也有不同程度的進步,這些豐碩成果在明朝後期的《兵錄》、《武備誌》、《金湯借箸十二籌》等兵書中得到了充分反映。僅《武備誌》就記載了火藥、火炮、火銃、火箭、火牌、噴筒、火毬、火獸、火器戰車、水戰火器、地雷等類火器***200多種,並繪有大量附圖。在火藥配制方面,明代後期除吸收外來火藥配方的特點而制成更適合新式槍炮用的發射藥外,還配制了各種專用的火藥,如引藥、炸藥、信號藥、發煙藥、致毒藥等,豐富了宋元以來的火藥品種。在噴筒和拋射火器方面,提高了燃燒、致毒、發煙、遮障等作戰功能。利用火藥反沖力推進的火箭技術,得到廣泛應用,有單級火箭、二級火箭、多發齊射火箭、有翼火箭等。在爆炸性火器方面,有炸彈類、地雷類、水雷類***十幾種,壹般用於投擲、事先埋設或沈放於水陸通衢,其引爆方式除直接點火外,已發展為拉發、絆發、觸發或機械式鋼輪發火。這些火器都以各自的特點,在作戰中同槍炮壹起發揮殺傷和破壞作用。

清朝以後,中國火器的發展逐漸由緩慢而至於停滯。清初由於戰事的需要,尚重視火器制造,重型火器以火炮為主,輕型火器以鳥槍為主。據《清文獻通考》記載,從康熙十三年到六十年(1674~1721),清中央政府所造的大小銅、鐵炮約900門,但炮的基本構造和性能並無大的改進。如康熙十五年(1676)鑄造的“神威無敵大將軍”炮,仍屬紅夷炮型,大者口徑達110毫米,全長248厘米,重1000千克,可發射 4千克重的鐵彈。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收復被沙俄侵占的雅克薩時,曾使用了這種火炮。鳥槍的種類較多,其中少數采用了燧石槍機,多數仍用火繩槍機。康熙年間,戴梓曾制出燧發連珠銃和蟠腸鳥槍,對鳥槍的結構有較大改進,但未被廣泛使用。至於部隊配置火器的狀況,與明末大致相同。康熙三十年(1691),在滿蒙八旗中設立火器營,抽調5000多人專門訓練使用鳥槍。雍正五年至十年(1727~1732),先後規定綠營的火器配備,鳥槍兵壹般占40~50%,加上約占10%的炮兵,火器手約占60%左右。18世紀中葉以後,歐洲各國開始產業革命,機器工業逐漸代替工場手工業,火器的制造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而這時中國仍處於封建社會,清政府由於腐敗的統治和嚴重的保守思想,根本不重視火器的發展,很少再造火器。對外又妄自尊大,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使外國先進的火器及其制造技術也未能在中國傳播。因而中國火器的發展大大落後於西方。直到第壹次鴉片戰爭前後,清政府才匆忙下令在沿海各地制造火炮,加強海防,但是仍然抵擋不住外國侵略者的堅船利炮,使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

古代火箭

中國古代火箭有箭頭、箭桿、箭羽和火藥筒四大部分。火藥筒外殼用竹筒或硬紙筒制作,裏面填充火藥,筒上端封閉,下端開口,筒側小孔引出導火線。點火後,火藥在筒中燃燒,產生大量氣體,高速向後噴射,產生向前推力。其實這就是現代火箭的雛形。火藥筒相當於現代火箭的推進系統。鋒利的箭頭具有穿透人體的殺傷力,相當於現代火箭的戰鬥部。尾端安裝的箭羽在飛行中起穩定作用,相當於現代火箭的穩定系統。而箭桿相當於現代火箭的箭體結構。中國古代火箭外形圖,首次記載於公元1621年茅元儀編著的《武備誌》中。

火箭出現後,在中國被迅速地用於軍事行動和民間娛樂中。10~13世紀,在宋、金、元的戰爭中,已應用了火槍、飛火炮、震天雷炮等火藥武器。那時的飛火炮和現代的火焰噴射器相似,是壹種原始的火箭武器。北宋後期,在民間盛行的煙火戲中,人們利用火藥燃氣的反作用力,制成了能夠高飛和升空的流星(或稱起火)、爆竹為節日增添了喜慶的氣氛。從工作原理看,流星、爆竹已具有火箭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