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處罰標準是如何的
酒駕處罰標準:
1、酒精含量20mg到40mg/100ml或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暫扣1-2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2、酒精含量60mg到80mg/100ml或壹年內因飲酒後駕車第二次被處罰的,暫扣3個月駕駛證,罰款300元;
3、酒精含量80mg到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4、酒精含量大於100mg/100ml或醉駕機動車駛入城市中心區域的,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500元罰款;
對於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罰標準又不同:
1、飲酒後駕駛暫扣3個月駕駛證,處500元罰款;
2、醉駕拘留15日、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此外,壹年內有醉駕行為,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機動車教練員酒後隨車從事教學活動的,按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壹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