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報學校老師強制學生摔手機,老師的行為是否已經觸犯法律?
老師強制學生摔手機,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267條規定,掠奪公司財務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新聞中老師的這種行為已經犯了搶奪罪,現在涉事教師已經停課調查,學校對學生及家長也進行了安撫。
事情的經過是,雲南省蒙自市中學三名學生帶手機進校,被老師強逼摔毀的視頻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蒙自市教育體育局也同時發布了通報網傳視頻屬實,涉事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育時,因管理方法不當引起了社會關註,已經對這名老師進行了停課調查。現在很多學校為了能夠讓學生在學校裏安心的學習,已經做出了明令禁止,禁止中小學生,將手機帶入校園之內,這個老師的做法確實有點偏激了,但是問題逼著感覺確實是處在學生有明令禁止,為什麽還要以身試法呢。
這個年齡還不是玩手機的時候,應該以學習為主啊,老師的做法也確實偏激了,如果學生發現帶手機就把手機暫時沒收也可以啊,等放假再給他們帶回家,並且叮囑他們不要帶手機回來才是正確的處理方法,但是這名老師的做法卻很極端,發現學生把手機帶到學校裏面就讓他把手機摔了,這種行為對學生也會造成壹定的心理障礙。
學生不讓帶手機,其實這壹點很多家長也能夠理解,因為帶手機容易讓學生們分心,而且這個年齡來說,並不是玩手機的年齡,容易形成攀比的心理,這樣會給其他很多貧困的孩子造成心理傷害,但是手機畢竟是私人物品,雖然學生違反了規定把手機帶到了學校,但是老師也沒有權利讓學生把手機摔壞,其實老師完全可以給學生制定壹個規則,進入學校之後把手機上交,這樣就不會影響學生影響老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