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和辦事員有什麽區別
科員和辦事員區別有定義不同,職務級別不同,要求不同,待遇不同,職務晉升要求不同,具體如下:
1、定義不同:辦事員是機關工作人員的壹種職別,在科員之下,升任科員需要3年以上時間。辦事員需要負責打印以分會名義發出的重要文件。
2、職務級別不同:科員和辦事員均為國家公務員序列的非領導職務,科員比辦事員高壹個職務級別。非領導職務從高到低,依次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這八個層次。辦事員是最低壹級的非領導職務。
3、要求不同:報考的時候,報名要求不壹樣。考進公務員序列後,專科學歷壹般定崗為辦事員,本科以上定崗為科員。
4、待遇不同:辦事員的工資待遇,比科員要低,兩者有壹定的差距。
5、職務晉升要求不同:如果晉升為科員的,需要在辦事員的崗位工作三年以上;科員晉升為副主任科員的,應在科員的崗位工作年以上。高學歷除外,可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晉升比較快。
6、科員是公務員體系中的壹個職務級別,屬於壹般工作人員,不是領導崗位。根據2019年3月中***中央辦公廳印發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科員分為兩個級別,即壹級科員和二級科員。壹級科員的級別範圍是二十六級至十八級,而二級科員的級別範圍是二十七級至十九級。科員的級別高低不僅反映了職務的等級、責任輕重和職位難易程度,還體現了公務員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等素質條件和工作狀況。在公務員體系中,科員的職務與級別通常在十八級至二十六級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