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已經發生了幾起核泄露事故原因
? ?世界史上最可怕的十大核泄漏事故
1、1979年3月28日,三哩島
三哩島核電廠2號機組部分反應堆堆芯融化導致了美國核電經營歷史上最嚴重的核泄漏事故,盡管它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三哩島核泄漏事故,通常簡稱“三哩島事件”,是1979年3月28日發生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薩斯奎哈河三哩島核電站的壹次嚴重放射性物質泄漏事故。
2、帕洛瑪雷核事故
1966 年1月15日上午10時22分,兩架美國戰略空軍司令部的飛機———壹架B—52轟炸機和壹架KC—135空中加油機,在西班牙沿海的比利亞裏科斯村和帕洛瑪雷斯村的上空進行空中加油訓練,在兩機聯接時,突然在31000英尺的高空相撞。轟炸機發生爆炸解體,200多噸燃燒著的飛機殘片,零亂地散布在空中,其中,有4枚威力巨大的氫彈!所幸的是,原子裂變反應並沒有發生,因而也不會釋放出核能和核爆炸所產生的致命物質。
據統計,僅美國戰略空軍,由於飛行事故而從空中墜落的核彈就有數十枚之多,幸運的是,所有這些核事故都沒有導致核爆炸,不然的話,後果將不堪設想。
3、切爾諾貝利核電廠泄露事故
1986年4月26日淩晨1時23分,切爾諾貝利核電站4號反應堆發生爆炸。8噸多強輻射物質混合著炙熱的石墨殘片和核燃料碎片噴湧而出。據估算,核泄漏事故後產生的放射汙染相當於日本廣島原子彈爆炸產生的放射汙染的100倍。
20年前的蘇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造成致癌死亡人數10倍於聯合國作出的官方估計,全球***有20億人口受切爾諾貝利事故影響,27萬人因此患上癌癥,其中致死9.3萬人。消除切爾諾貝利後患成了俄羅斯、烏克蘭和白俄羅斯政府的巨大財政負擔。
4、圖勒核泄漏事故
壹架美國B - 52轟炸機機艙起火,機組人員被迫選擇放棄轟炸機。轟炸機墜毀在格陵蘭圖勒空軍基地附近的海冰上,,造成飛機裝載的核彈破裂,導致大範圍的放射性汙染。
最終,美軍放棄搜尋行動。解密文件中的圖表和註釋顯示,根本無法搜尋墜機事故後碎片分布的整個區域。
5 英國溫德斯格爾火災
1957年10月10日,溫德斯格爾工廠由於反應堆心過熱,導致燃料起火。同時,由於檢測溫度的儀器發生堵塞,不能在反應堆心周圍移動以檢測溫度,使事故不斷升級。燃料著火,石墨著火,最後反應堆心起火。就這樣,整個系統完全失去了控制。
在溫德斯格爾事故中,主要的受害者是養牛廠的工人及其管理者。
6、巴西戈亞尼亞銫-137事件
在巴西的大城市戈亞尼亞壹家私人放射治療研究所喬遷,將銫-137遠距治療裝置留在原地,未通知主管部門。兩個清潔工進入該建築,將源組件從機器的輻射頭上拆下來帶回家拆卸,造成源盒破裂,產生汙染:14人受到過度照射,4人4周內死亡。約112000人接受監測,249人發現受到汙染。數百間房屋受到監測,85間發現被汙染。整個去汙活動產生5000m3放射性廢物,社會影響之大,以致在戈亞尼亞的壹個建有廢物處置庫的邊遠鄉村,把象征放射性的三葉符號做成村旗。
7、俄羅斯聯邦托木斯克事故
1993年4月,托木斯克市附近的西伯利亞化學企業公司的後處理設施對反應堆乏燃料進行後處理時發生事故。雖然這個事故與輻射源的安全無關,但被確定為任意篡改安全規則的典型事例。事故使後處理設備和建築物損壞,導致放射性核素(包括鈈-239)釋出。該設施的壹部分場地和綜合體以北周圍鄉村的很大區域,包括格魯吉夫卡村和連接薩木斯和托木斯克的部分幹道受到放射性核素汙染。雖然汙染程度較低,但建築物和道路去汙很費力。
8、俄羅斯核潛艇事故
1985年8月,蘇聯”K-431″號巡航導彈核潛艇在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加油時,在船塢內排除故障時誤操作引起反應堆爆炸,造成10余人死亡, 49人被發現有輻射損傷,環境受到汙染,艇體嚴重損壞。
9、日本東海村核事故
1999年9月30日,日本東海村JCO公司的壹座鈾轉換廠發生了核臨界事故。這次事故屬於IAEA事故分級表中的第4級,沒有造成工廠外的汙染,沒有產生顯著的放射性釋放。臨界事故中有少量的放射性惰性氣體和碘元素從廠房排風中排放出來。在采取措施使臨界反應停止之後,工廠周圍監測點的中子輻照及γ輻射劑量率均恢復到正常數值。
10、美國內華達州絲蘭山脈核試驗
據內華達試驗場的官員們承認,在美國停止地面核試驗轉而進行地下核試驗的20多年中,該試驗場***進行了475次地下核爆炸,其中有62次發生了程度不同的事故。根據美國能源部的事故分類,53次屬於輻射“泄漏或滲漏”,7次屬於“嚴重輻射泄漏”。其中最嚴重的壹次是1970年12月18日爆炸的代號為“貝恩巴裏”的1萬噸級核彈。這顆核彈安置在深900英尺、直徑 86英寸的豎井中,爆炸以後,相當於300萬居裏的放射性物質,在24小時內噴射到8000英尺高的大氣層,其放射性塵埃壹直飄到北達科他州。
需要特別提壹下,日本的福島,2011年3月11日,日本的那次的海嘯和地震讓全世界都很震驚,更加震驚的是隨後的福島核電泄漏事故。自從2011年日本福島核事故以來,我國壹度暫停了新核電項目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