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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黃事件是怎麽處理的?

2010年9月17日晚,撫州市委對宜黃縣“9·10”拆遷自焚事件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被立案調查。

10日上午,江西“全省縣級公安局長推進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服務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專題培訓班”上,江西省委政法委主要負責人披露,邱建國已被免去宜黃縣委書記的職務。李智富將出任撫州市委常委、宜黃縣委書記。10日,李智富在電話中向本報記者證實,昨日下午已正式到崗。

此外,江西省委決定提名免去蘇建國的宜黃縣長職務,並提名毛宗保任宜黃縣長。毛宗保此前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擴展資料:

宜黃事件

鐘家於上世紀80年代遷至江西撫州宜黃縣,在1999年建成壹幢三層小樓,並於兩年後獲得了土地證和房產證。

2007年宜黃縣政府興建河東新區客運站的項目得到了上級部門的批準,開始對涉及該項目區域的居民住宅進行拆遷。拆遷工作由宜黃縣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同時房管局亦成立拆遷辦公室,負責處理拆遷爭端。

2009年年底,地方政府完成了對拆遷範圍內的大部分居民住宅的拆除工作,鐘家的三層樓房成為最後的拆遷對象。盡管投資公司和房管局的工作人員輪番上門勸說,鐘家始終無法就拆遷條件與地方政府達成壹致,沖突壹觸即發。

2010年9月10日,自焚事件。上午9點多,由宜黃縣副縣長李敏軍帶隊,房管局局長範建華、鳳岡鎮派出所指導員熊繼勇等40余人來到鐘家,稱有人舉報鐘家私藏汽油,蓄意要挾,因此要進屋檢查。當時鐘家***有6人在家,他們是鐘家的三個女兒鐘如翠,鐘如琴,鐘如九,母親羅誌鳳)和父親的結義兄弟葉忠誠。

此六人與政府工作人員發生爭執,混亂中羅誌鳳與葉忠誠爬上三樓屋頂潑灑汽油,不久兩人均引火自焚。隨後身在二樓的鐘如翠亦被燒傷。政府工作人員遂將三人送至宜黃縣醫院搶救。後因病情危重,三人被轉至南昌大學第壹附屬醫院燒傷中心救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9·10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