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美國大選為什麽不采用直選?
美國大選將會於11月3日舉行,對局的雙方是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和民主黨前總統拜登。很多人對於美國總統的選舉方式存在疑問,認為美國既然是總統制國家,為什麽不采用民眾直選的方式,而是采用選舉人團這種間接選舉方式?
選舉人團制度之所以產生其實主要是因為美國建國初期的交通和通訊手段比較落後導致的。雖然美國獨立之初只有13個州,土地面積看起來不是很大,然而在18世紀的時候人們的想要出壹趟遠門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前往首都投票。在各州地方集中寄送選票或者傳遞選舉結果,中途又會出現很多問題,使得選舉結果容易被操縱。另外美國當時南北差異很大,並人們對於全國的情況和候選人不是很了解,所以便需要壹個既出自本地而又了解情況的人代為投票。人們會根據選舉人的訴說和傾向做出判斷。
既然選民直選不可能,那麽采取間接選舉,當時便有三種可行的方案:第壹種是由國會議員代為選舉,第二種為州長代為選舉產生,第三種則是組建獨立的選舉人團。然而前兩者被否定了。
由國會議員選舉產生則會出現?總統既由國會選出,又由國會罷免?這種情況。結果就是總統可能在當選之後,盡力去討好國會執行國會的意誌。這有違美國憲法三權分立的原則,行政權力應該與立法權和司法權分開。由州長代為選舉產生,這更是在最初就遭到了反對。聯邦總統與地方州長之間,本身是平行關系,職權和職責分開。由州長選舉,則會出現權力匯總的情況,總統可能會侵犯地方州的利益。所以最終還是選擇采用選舉人制度。各選舉人的人數依據各州國會議員的人數而定,因為國會人數設定是代表大州利益的?弗吉尼亞方案?和代表小州利益的?新澤西方案?之間妥協的結果。國會人數在當時最大限度將民意進行了系統量化。1961年?憲法第二十三修正案?通過,給予華盛頓特區居民3個選舉人票之後,美國現在全國總***538張,拿下270票則正式當選。
在確定選舉人團人數分配之後,則是確定投票選舉規則。除了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依據候選人票數比例分配選舉人票之外,其余各州均采取用?贏者通吃?原則,也就是哪位候選人票數最多,那麽拿下該州的全部選舉人票。這能夠最大限度聚合民意,其最終導致民意兩極化,壓制了第三方政治勢力,使得美國走向兩黨爭霸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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