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限購令,限購令政策下如何認定二套房?
1、“限購令”是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臺“國十條實施細則”中明確提出的:從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購壹套商品房,購房人在購買房屋時,還需要如實填寫壹份《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如果被發現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將不予辦理房產證。這是全國首次提出的家庭購房套數“限購令”。
2、根據新的規定,三種情況將被認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中其家庭已登記有壹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壹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壹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