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宜昌市遠安縣人武部遠安縣人社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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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遠安縣委常委會(第十三屆〔2013〕9號)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武器裝備倉庫保管員(事業編制),現公告如下:
壹、招聘範圍及人數
1.招聘人員具有遠安縣戶籍。
2.全縣***招聘1人,從事武器裝備保管工作。
二、報名條件
(壹)政治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熱愛人民武裝事業;
2.政治品行好,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3.家庭主要社會成員歷史清白;
4.組織紀律觀念強,熱愛本職崗位,安心本職工作。
(二)文化年齡條件
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超過40周歲的男性公民(1973年8月1日後出生)。
(三)身體條件
參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行,經體檢身體合格的。
(四)專業條件
1.轉業復退軍人或從事武裝工作經歷的;
2.從事軍隊軍械彈藥保管業務工作3年以上,同時能兼職汽車駕駛的優先。
三、招聘程序
(壹)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遠安政府門戶網()、遠安縣人社網()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6日至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9日17:00。
2.報名地點:遠安縣人武部政工科(縣人武部二樓,聯系電話:0717-3822845)。
3.報名須知:報名時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記照片2張。復退軍人或從事武裝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4.資格審查:由縣紀委、縣人武部、縣人社局負責。
5.準考證發放: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於2013年8月10 日到遠安縣人武部領取,請人代領準考證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
(三)面試、考核與體檢
1.面試:8月14日統壹進行。地點:縣人武部壹樓會議室。
2.考核:按照《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規定》執行。
3.體檢: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按照《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
依據參考人員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初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遠安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期滿無疑後確定聘用人員。
四、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縣人武部、監察局、縣編辦、縣人社局聯合招考。為進壹步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工作全過程將接受社會各界、群眾和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嚴肅查處,舉報地點設縣紀委,舉報電話:38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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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安縣人武部遠安縣人社局
二0壹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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