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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要被認定為機密?

據臺媒報道,臺當局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被臺衛生福利機構認定為“機密”,要封存30年才能解密,在島內引發“黑箱作業”的輿論質疑。至於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為什麽要被認定為機密,我認為民進黨當局,只是利用機密的“規則”作為幌子,實則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和掩蓋真相。

根據臺灣《機密保護法》的規定,機密分為絕對機密、極機密和機密,其中絕對機密適用於泄露後足以使臺灣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的事項,且非戰時只有臺灣地區領導人、“行政院長”或經其授權的部會級首長有權核定。

換句話說前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把疫苗采購金額和決策等資料列為“絕對機密”並封存30年,也必須得先取得蔡英文或蘇貞昌的授權,因此為什麽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要被認定為機密的原因,幾乎是呼之欲出了。

壹方面,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要被認定為機密,是民進黨當局利用行政手段對自己政黨利益的“維護”。

年底“九合壹”選舉就要到了,手握行政機器的蔡英文當局又使出壹些“令人驚奇的招數”。前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把疫苗采購金額和決策等資料列為“絕對機密”封存30年,讓臺灣民眾質疑“采購合約”內容見不得光。

臺灣《中國時報》21日稱,2020年初疫情暴發,到了下半年,臺灣東洋公司率先積極洽談引進由上海復星代理的德國BNT疫苗來臺,但當時傳出在綠營派系利益下,有“立委”出手讓東洋出局,然後再介入疫苗采購,壹來壹往間,導致臺灣錯失疫苗采購的黃金時機。

直到去年4月隨著陳時中的“3+11”防疫政策引發群聚感染,掀起本土大規模疫情,臺灣卻陷入無疫苗可打的險境,焦頭爛額的蔡英文當局順勢讓高端公司取得許可。此後,每當外界心生質疑,從陳時中到“行政院長”蘇貞昌就總拿“合約保密”當擋箭牌。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綠營派系利益下,疫苗采購合約要被認定為機密,是為了方便綠營“上下其手”。

另壹方面,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要被認定為機密,也側面說明了疫苗采購存在“貓膩”,真相不能公之於眾。

當我們做錯了事情,急於掩蓋真相時,往往做出的反應就是隱瞞真相,而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要被認定為機密的事件也正是說明了他們欲蓋彌彰。

對於疫苗合約封存30年壹事,有臺媒體人爆料稱,之所以會封存,是因為臺當局自購疫苗的花費比臺企捐贈疫苗的采購款高,也有人猜測民進黨當局利用公款謀私利。

在遭到島內各界質疑的狀況下,臺灣地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首度公開疫苗采購金額,但也仍未如外界期待公布詳細的采購數據,而是表示“平均”1劑的采購價為765新臺幣。

所以,臺灣新冠疫苗采購合約被認定為機密,更多的原因是在於真相經不起監督和檢視,所以才需要“機密”這個“武器”作為保護傘和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