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樣的健身房才是標準?
總 則
第壹條 為加強本市健身房安全工作,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確保活動場所的正常經營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市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監管(管理)職責》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所稱健身房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社會開放,設有集體健身場地、負重和有氧健身器械設備以及健身指導人員,並向消費者提供健身健美服務的健身中心、健身會所、健身健美俱樂部、健身健美培訓學校等活動場所。
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內部使用的健身房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健身房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並作為第壹責任人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健身房安全管理工作應嚴格按照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適應本單位具體情況的各項安全制度,並接受主管機關的指導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經濟效益或者其他借口忽視安全工作。
第五條 市和區縣體育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健身房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體育場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健身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 健身房必須經公安消防機關和衛生行政等部門審核合格,並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展活動。
第七條 健身房附屬洗浴、娛樂、餐飲等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有關行業安全管理標準或安全管理規範執行。
健身活動安全
第八條 健身房的場地空間凈高度不低於2.6米。器械練習區場地的地面為地毯、塑膠材料或木質厚臺,地面平坦。集體練習區地面材料為木地板或地毯,且地面平坦,有壹定彈性。
第九條 健身房的健身器材應符GB 17498的要求,器材質量穩定,安全可靠,整潔衛生。
第十條 健身房設施、設備布局合理,健身房內標誌用公***信息符號符合GB/T 10001.1的要求。
第十壹條 健身房從事運動技能傳授及指導咨詢的人員應持有體育社會指導員證書。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應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二條 健身房應保證所提供的健身服務符合保障健身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器材醒目處張貼有器材名稱、具體用途、使用說明或圖示。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器材損壞或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器材、設施等應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正確使用的方法,以防止危害發生。
第十三條 健身房的管理者須對場地、設施、器材應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四條 健身房管理者有權禁止酗酒人員、有疾病者參與健身活動,在非吸煙區內嚴禁吸煙。
第十五條 健身房的活動人數不得超過核定人數,地上場所人均活動面積不少於3平方米/人;地下(半地下)人均活動面積不少於在4平方米/人,達到核定人數應采取限制措施。
第十六條 健身房輔助設施:
(壹)有男女分設的更衣室,並配有可鎖的衣櫃或專用儲物箱;
(二)有廣播設備。
公***衛生安全
第十七條 健身房要嚴格執行國務院《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體育館衛生標準》以及GB 9668的要求,取得“衛生合格證”並設專人負責落實本單位的公***衛生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健身房要加強室內通風換氣,應做到室內空氣保持新鮮無異味,有機械通風裝置的新風量不低於20立方米/人·小時,並定期對空調系統進行清洗消毒。
第十九條 健身房內外環境噪音應符合GB 3096的要求。
第二十條 健身房的器材、場地、更衣室(櫃)、 淋浴室、衛生間等公***場所要保持清潔,定期進行消毒。對經營性健身房的健身器械要做到每兩小時消毒壹次,每天不少於4次。
第二十壹條 健身房衛生標準。
項目 標準值 項目 標準值
溫度,℃ 采暖地區冬季 ≥16 可吸入顆粒物 ≤0.25
相對溫度,% 40-80% 空氣細菌數撞擊法,cfu/ m? ≤4 000沈降法,個/ m ≤40
風速m/s ≤0.5
二氧化碳,% ≤0.15
壹氧化碳,mg/m3 ≤0.10
甲醛,mg/m? ≤0.12 致病菌 不得檢出
治安消防安全
第二十二條 健身房在開放使用前,必須具備治安、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審查,經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開放使用。
第二十三條 健身房應依法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治安保衛人員,並按健身活動人員每100人至少配置1名專(兼)治安保衛人員(不足100人按100人計算)。
第二十四條 健身房治安保衛機構職責:
(壹)制定和完善本單位的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
(二)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確定要害部位,嚴格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要害部位安全。
(三)加強重點防範部位和貴重物品、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四)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治安隱患。對公安機關指出的治安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的期限內解決,並將結果報告公安機關。
第二十五條 健身房的建設、施工和內部裝修,應當符合GB 50222《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和有關建築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健身房不許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地下半地下活動地面與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於10 米,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
第二十七條 健身房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凈寬度均不應小於1.40m;疏散出口的門內、門外1.40m範圍內不應設踏步,在使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第二十八條 健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疏散指示標誌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並保持標準的明顯連續,其間距不大於20m。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於0.5Lx,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於20min,應急照明應設在墻面或頂棚上;疏散觀眾的樓梯、通道、場門應安裝事故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誌,其事故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於20min,照度不低於1Lx。
第二十九條 健身房電氣線路的敷設、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電氣安裝技術的要求,並由專業人員實施安裝敷設,不準接拉臨時電氣線路。
第三十條 健身房在開放期間禁止電、氣焊等明火作業。設備維修等特殊情況確需動火作業的,應由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采取嚴密的防範措施,嚴禁吸煙和明火照明,確保用火安全。
第三十壹條 健身房應當按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配置滅火器材。
第三十二條 健身房依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等消防設施、器材和配置逃生器材的,應當按照規定設置、配置。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的安全消防標誌應當定期進行檢驗、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及標誌完好、有效。
第三十三條 健身房應按照有關規定,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完善火災撲救、應急疏散、處置突發事故等應急預案,並進行預案演練,預案的演練每半年必須進行壹次。有關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能夠掌握預案內容,履行預案規定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四條 健身房在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突發事件等級,應能安全、有序、迅速地將健身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
第三十五條 健身房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室內活動場所應至少每半年進行壹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培訓的內容應包括:防火知識、撲救初期火災以及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等。
第三十六條 健身房在開放期間應當安排專職人員至少每2小時進行壹次消防安全巡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巡查區域要有明確的劃分,巡查內容要有明確的要求,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並做好巡查和整改記錄。在每日活動結束後,確定專人對場所進行檢查,及時清理人員,消除遺留火種,檢查電源;需值班的,應當明確專人值班,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第三十七條 健身房電線、插頭插座、空調等屬強制認證產品的應具有“3C”標誌。
第三十八條 健身房電氣線路的敷設、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電氣工程安裝標準》及DB 11/065。
第三十九條 健身房消防標誌的設置應符合GB 13495及GB 15630的規定,安全標誌的使用應符合 GB 16179的規定,並保持完好、便於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識別。
特種設備安全
第四十條 健身房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壹)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電梯經註冊登記後,方可投入使用。
(二)在用的特種設備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進行定期檢驗。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超過檢驗周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壹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第四十壹條 健身房使用特種設備,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健身房在全面落實本規範的各項要求的同時,還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場所安全工作的各項規定。
健身房位置應設於接待處附近。同時使參觀者不用進入健身器械室內,也能看到其內部設施而不會幹擾健身者。而健身房也盡可能設落地玻璃窗,讓使用者也能通透地看到室外景觀,藉以擴大空間。
壹般而言,健身房應分隔成下列幾個不同區域:
壹、伸展區
在健身中心近人口處設伸展區,給平賓作健身前的體能熱身舒展之用,墻身可裝嵌1m高的鏡子,以利自賞。
二、心肺功能練習室(有氧訓練)
肺功能練習室主要用於守置自行車及臺階練習等心肺功能訓練器材。這些心肺功能儀器要盡可能擺放於對著房外有景觀的地方。室內應裝置空調設備、音樂系統及室內電視系統,並鋪上軟地毯。同時,設計時要在適當位置設電源插頭。
三、體能秩序訓練室(無氧訓練)
體能秩序訓練主要用於放置各種獨立式或綜合式、單功能或多功能力量訓練器材。同時要求放置力量器械裝置的地方必須寬敞,符合潮流的設計是在適當地方放壹面鏡子,而非全場裝滿鏡子。
四、啞鈴練習區
壹系列標準及奧運指定的啞鈴必須放置於健身房壹角,歐美最新的練習區設觀賞座席,方便會員及來賓參觀。
五、健康舞室與精神放松練習室
最新設計的健康舞室要求地面用楓木制造,內置音箱和廣播喇叭箱及彈簧設備,使地臺隨著音樂節拍跳動。同時要求配備標準的空調設備、墻身鏡子、柔和燈光、高頻音響設備、室內電視系統及飲水噴泉等。
六、體能測試中心
壹個完善的健身中心,必須有體能測試設備,以便客人在前,檢驗壹下自己的體格,並編排適合的運動程序及難度。體能測試中心的儀器應有:身體成分測試儀、肺功能測試儀、心臟功能測試儀、身體柔軟度測試儀、肌肉力量測試儀、血壓測量器和身高及體重量度器等。並應設小型電腦記錄客人的活動及編印報告表。
●服務員應該熟練掌握健身房的工作內容、工作程序、熟悉各種健身設備的性能、作用與使用方法,能夠指導顧客使用健身設備。●在為顧客提供服務時精神飽滿、態度熱情、服務周到。服務員能夠準確使用禮貌服務用語,對顧客來有迎聲、走有送語。對常客,服務員能夠禮貌地稱呼其姓名或職銜。●顧客預訂或咨詢電話打進來時,應在鈴響三聲之內接聽。接聽預訂電話時,應將預訂顧客姓名、預訂內容、預訂時間記錄準確。●顧客來健身房消費時,服務員應主動接待,盡快為顧客登記姓名或健身俱樂部會員卡號,及時、準確地為顧客提供更衣櫃鑰匙、毛巾等用品。●顧客在進行健身鍛煉時,服務員應隨時註意顧客的安全,當顧客臥推杠鈴時,註意適當提供保護服務。●健身房備有急救藥箱、小型氧氣瓶及急救藥品。如果顧客出現不適現象,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顧客在運動過程中如果發生碰傷或其他傷害事故,應及時提供急救藥品並周到地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