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能置換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 煤礦產能置換是指通過市場化手段,淘汰煤礦落後的產能,實現產業升級,進而控制行業產能。產能置換分為等量產能置換和減量產能置換,等量產能置換是指新(改、擴)建項目應淘汰與該建設項目產能數量相等的落後或過剩產能;減量置換是指新(改、擴)建項目應淘汰大於該建設項目產能數量的落後或過剩產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七條 國家實行有利於節能和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限制發展高耗能、高汙染行業,發展節能環保型產業。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節能工作,合理調整產業結構、企業結構、產品結構和能源消費結構,推動企業降低單位產值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改進能源的開發、加工、轉換、輸送、儲存和供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國家鼓勵、支持開發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