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開道的都是什麽人
壹般都是緊急情況或者有很大功勞的人。
“警車開道”在《中華人民***和國警察法》裏面沒有明確的規定,相關部門也沒有出臺專門的行政規章。按慣例,“警車開道”壹般是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或者是在黨和國家領導人視察、外國黨政領導人來訪時使用,無論如何,目的都是為了“國家安全和人身安全”。根據內衛部隊警衛條例,達到省部級以上的官員才有配備警衛人員的標準,而且非緊急公務,壹律不得使用警燈警報器和警車開道,摩托車開道那是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的涉外行為,壹般國內領導幹部不會這麽囂張,除非有外事活動不得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