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北路殺害小學生案罪犯被執行死刑,這個判決結果是否大快人心?
今日的壹起報道,讓我們回想起了當初的壹件慘案。在2018年6月28日,犯罪嫌疑人黃壹川因為個人的原因,為了傾泄私憤,而蓄謀報復社會,便用反復踩點、守候尾隨的行為,最後在上海市浦北路世外小學附近,公然砍殺了當時不相幹的路人,即學生和家長,最終倒致了多人受傷和死亡。
我們來看看黃某其人,原就是以普通人,但因為自己的原因而沒有工作,便產生了生活無望的念頭,還想在自己臨走之前有了報復社會的想法,便傷害了壹些於自己無關的他人。這是壹種怎樣的扭曲心態。說起黃某,其必也是可憐的,無業者的痛苦只有自己能體會。工作無去處,生活還要繼續。但是這也不是壹個人去傷害他人的理由。世界上苦難的人數不勝數,但如果都懷有這樣的想法而去報復社會,傷害他人,那麽豈不是壹片混亂。可憐之人也必有可憐之處。黃某人在自己沒有工作的情況下,不去反思自己為何落到如此地步,但凡黃某還有人性的良知就不會做出這種天恨人怨的事情出來。
如今,對黃某的判決終於出來了。 在今年的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海壹中院已依法對故意殺人犯黃壹川執行死刑。目前,嫌疑人黃某已被處以死刑。 如今的黃某終於為他自己的罪行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被他傷害和殺害的人卻再也回不來了,這種事情是無法彌補的。但是法院處決了黃某卻是大快人心的舉動。每壹個人只要犯錯,都必須得到自己相應的懲罰,也要為自己的錯誤來承擔自己的責任,這樣才是壹個社會的和諧所在點。願世界上再沒有傷害,也願那些被傷害的人能早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