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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商銀行被哪個銀行接手

包商銀行被蒙商銀行接手了。 包商銀行成立於1998年12月28日,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由於包商銀行出現了嚴重的信用風險,該銀行於2019年5月24日被央行以及中國銀保監會接管。2020年4月,包商銀行改革重組,按照市場化以及法治化原則,設立了壹家新銀行-蒙商銀行,並讓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以及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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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商銀行申請破產清算的同時,原總部所在的內蒙古自治區內的資產負債由新設立的蒙商銀行承接;原內蒙古外的資產負債(主要是在北京、深圳、成都、寧波四個城市的分行)由徽商銀行收購。 而這筆史無前例的收購案件細節,包括如何分拆四家分行,也於11月27日披露。 177億收購落地 據公告,徽商銀行承接與收購資產賬面凈值等額的負債,包括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及從總行匹配的相應負債。截至交易基準日,本次收購承接項下資產賬面凈值及本行承接的包商銀行的負債總額均約為983.83億元,資產評估值約為653.48億元,業務價值為153億元。徽商銀行無需就本次收購承接向包商銀行支付任何現金對價。

2、徽商銀行承接負債和收購資產評估值軋差的金額,扣減應當支付的業務價值金額,剩余款項總額為177.35億元,由存款保險基金在收購承接協議簽署後30個工作日內,以其在徽商銀行處存放的存款,以轉賬方式向本行指定賬戶進行支付。11月27日晚間,徽商銀行公告稱,與包商銀行、包商銀行接管組及存保基金訂立相關協議,本行向包商銀行收購承接目標業務、目標資產、目標負債及目標人員。

3、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記錄的表內下列業務及對應的資產:對公貸款、零售貸款、存款業務、信托貸款、股權投資、債券投資及非潔凈出表、應收利息及其他應收款等;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記錄的表外下列業務及資產:表外承兌匯票、保函以及委托貸款;包商銀行四家分行賬面的中間業務,包括包商銀行代理銷售的理財、基金、保險、債券、金融衍生品、信托及資管產品業務;及上述業務下的在途業務,包括存量已結清的及存量未結清的待續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