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超凡的大事記
1994年10月,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妻子在開平與美國歸化公民結婚,隨後提出申請移民美國。
1997年8月-12月,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用假身份證件到香港,獲得偽造香港護照。
2001年10月2日,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對夫婦由拉斯維加斯入境美國。
2001年10月12日,開平案發。
2001年10月15日,許超凡等三人在香港、美國和加拿大的多個銀行賬號之間進行了多次轉賬。當天***有859萬美元匯入香港沙漠宮殿公司。
2001年10月,中國公安部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中國司法部隨後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協助請求。
2002年12月19日,余振東應約來到加州洛杉磯的原“移民與歸化局”(INS)辦公室,就其移民事宜面談,隨即被FBI逮捕。
2004年2月,余振東在內華達州法院以欺詐及非法獲得入境簽證等罪名,被判12年監禁。
2004年4月16日,余振東被美國FBI移交給中國司法部門。
2004年9月21日,內華達州壹個聯邦大陪審團作出裁決,對許超凡夫婦、許國俊夫婦和余振東妻子於緒慧提起控訴,罪名包括11項。
2004年9月下旬,許國俊在美國堪薩斯州壹個小鎮上被捕。
2004年10月初,首嫌許超凡在美國俄克拉荷馬州的壹個小鎮被捕。
2005年6月29日,內華達州聯邦法官決定傳喚中國和中國香港政府官員在本案中作證;原定7月11日的開庭審判推遲至200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