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遊屬哪個部門管理
壹、責成縣交警、運管、規費征稽等部門負責落實縣城以外的“慢慢遊”落戶管理。
二、縣城以外“慢慢遊”(含縣城從事貨運的“慢慢遊”)必須到縣交警、運管、規費征稽等單位辦好落戶準運等壹應手續方可營運,否則將依規予以查處。
三、縣交警、運管、規費征稽等單位在辦理手續時依法收取有關費用,可適當考慮“慢慢遊”車主的承受能力。
四、禁止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慢慢遊”從事客運。已取得營運權的“慢慢遊”只能在有關建制鎮的城鎮規劃區內營運,不得從事定線客運;在當地鄉鎮取締“慢慢遊”時,必須無條件停止營運。
五、各建制鎮城管部門或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合理控制轄區內“慢慢遊”的數量,切實加強管理。“慢慢遊”車主申辦落戶和準運手續前,須經當地城管中隊和鎮人民政府簽署同意辦理的意見,但不得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