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事件”為何很多律師不願代理呢?
近日,部分地方法院發布公告稱:原油寶投資者可以依據相關屬地原則依法訴訟,時隔三個月,原油寶事件有了進展。《證券日報》的記者,從部分參與原油寶交易的投資者處了解到,該案件訴訟的困難比較多,而且目前對原油寶理財產品是否合規合法還不能明確認定。中國銀行的相關和解推進工作已經影響到了投資者的正常生活,而且幾乎沒有律師願意代理原油寶客戶訴訟,通過訴訟解決原油寶事件所遇到的困難仍然還很多。
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就原油寶事件,以中國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被告提起的民事訴訟,將分別由各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是中級人民法院集中管轄。其中我們以江西省為例,在江西省範圍內中國銀行原油寶客戶,是指辦理原油寶業務所使用中國銀行銀行卡開戶行在江蘇省範圍內的客戶;中國銀行分支機構是指客戶辦理原油寶業務所使用,中國銀行銀行卡在江蘇省範圍內開戶行。根據訴訟標的額,依法屬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管轄,依法屬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在4月20日就發生的美原油事件,在此期間,有部分原油寶投資者與中國銀行的和解工作壹直僵持不下,雙方各執壹詞。而有部分原油寶投資者不願和解,因為在原油寶事件發生之後,中國銀行與投資者的溝通過程中,投資者壹直覺得不被尊重,原油寶產品設計的合規,風控等等方面不能得到明確的回復,而且投資者對和解的方案表示不滿。在長達三個月的拉鋸戰中,壹部分原油寶投資者態度堅定,壹直不願簽署和解協議,還有壹部分投資者與中國銀行達成了協商的解決,另有壹部分投資者保持觀望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