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控制大氣面源汙染管理辦法
各區(含撫順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大氣面源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各級公安、交通等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對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大氣面源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控制大氣面源汙染的義務,並有對汙染大氣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權利。第六條 政府對控制大氣面源汙染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 監督管理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大氣面源汙染防治工作,制定有利於減少大氣面源汙染的防治規劃,采取有利於防治大氣面源汙染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
全市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規劃由市計劃部門編制並組織指導各部門實施。第八條 政府鼓勵生產和使用清潔能源,推廣國家、省和市認定的大氣面源汙染治理技術、清潔燃器具裝置及清潔燃料,推廣使用機動車清潔燃料添加劑。
市經濟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國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工藝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禁止使用落後的工藝和設備。第三章 煙塵汙染防治第九條 全市每年劃定若幹個禁燒散煤區,在禁燒散煤區內,嚴禁用散煤作燃料。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使用灰份大於30%,硫份大於1%的煤炭。
單臺額定功率在60萬大卡和0.7兆瓦(1蒸噸/時)以下鍋爐、茶浴爐,餐飲服務業和各單位食堂的爐竈禁止使用散煤做燃料,壹律采用煤氣、石油液化氣、油、電、型煤等清潔燃料。
生產和銷售型煤的單位或個人,型煤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標準。第十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鍋爐設備,不得將淘汰的設備轉讓他人使用。第十壹條 凡居民集中區和交通主幹道兩側在用鍋爐應嚴格執行省規定的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不準超標排放。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居民集中區鍋爐、茶浴爐、餐飲大竈煙塵排放情況的監督檢查、杜絕冒黑煙現象。第十二條 限期逐步取締在集中供熱區內的分散供暖鍋爐,對具備聯片采暖條件的區域要實行聯片供暖,不得新建燃煤供暖鍋爐,暫無條件實行集中供熱的區域,供暖鍋爐煙塵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或省規定的排放標準。第十三條 供暖鍋爐應采用清潔生產工藝,防止起爐排煙汙染。第十四條 使用鍋爐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制,環保管理人員和司爐人員經環保部門專業培訓後方可上崗。第十五條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露天焚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的物質。
禁止在居民集中區或交通幹線附近焚燒樹葉、枯草、桔桿等產生煙塵的物質。
禁止在居民區露天熬制瀝青。第十六條 餐飲服務業的經營者,必須采取有效的汙染防治措施,排放油煙不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禁止露天燒烤食品。第四章 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的機動車必須符合國家和省規定時汙染物排放標準。計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機動車輛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機動車輛報廢制度。第十八條 機動車不得使用含鉛汽油。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進口和銷售含鉛汽油。2001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汽(柴)油中必須加入能有效清除積炭的,經國家或省環保部門認定的燃油清潔劑。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生產銷售車用燃油情況和各加油站使用清潔燃油添加劑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九條 各類柴油加油站(包括企業內部加油站)必須配備能有效去除膠質、灰份等雜質的過濾設備,經過濾後的柴油方可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