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住權在哪個部門登記
永久居住權是妳在壹個國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這個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證件,就是綠卡。而不是國籍。房產是自己的私有財產,我們擁有永久的居住權,只是土地是國家的,如到了年限,續交土地使用權的費用,我們就可以繼續使用。外國的永久居住權和中國國籍可以兼得。
居住權登記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居住權的登記機構就是不動產登記中心,是住宅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壹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占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
例如,某人在遺囑中寫明,其住宅由他的兒子繼承,但應當讓服務多年的保姆居住,直到保姆去世。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縣級登記機構辦理居住權登記,經登記後居住權才成立。物權法上的居住權,不包括因房屋租賃產生的居住權,不包括住旅館等,房屋租賃或者住旅館不需要向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登記。
居住權起源於羅馬法。從淵源看,居住權最早產生於羅馬婚姻家庭關系中,而且與財產繼承制度緊密相關,最初是作為生活保障的制度設計而存在的。在羅馬***和國擴張以前以及擴張後的相當時間裏,羅馬家庭在其社會生活中居於主要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