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處理核廢水的方法
中國核廢水處理方法有:化學沈澱法、離子交換法、吸附法、蒸發濃縮法。
1、化學沈澱法
將沈澱劑與廢水中微量的放射性核素發生***沈澱作用的方法,廢水中放射性核素的氫氧化物、碳酸鹽、磷酸鹽等化合物大都是不溶性的,因而能在處理中被除去。化學處理的目的是使廢水中的放射性核素轉移並濃集到小體積的汙泥中去,而使沈積後的廢水剩余很少的放射性,從而能夠達到排放標準。
2、離子交換法
交換樹脂對放射性鍶有高的去除能力和大的交換容量,酚醛型陽樹脂能有效去除放射性銫,大孔型陽樹脂不僅能去除放射性陽離子,還能通過吸附去除以膠體形式存在的鋯、鈮、鈷和以絡合物形式存在的釕等。
3、吸附法
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沸石、高嶺土、膨潤土、黏土等。其中沸石價格低廉,安全易得,與其他無機吸附劑相比,沸石具有較大的吸附能力和較好的凈化效果。沸石的凈化能力比其他無機吸附劑高達10倍,因而是壹種很有競爭力的水處理藥劑,它在水處理工藝中常用作吸附劑,並兼有離子交換劑和過濾劑的作用。
4、蒸發濃縮法
將放射性廢水送入蒸發裝置,同時導入加熱蒸汽將水蒸發成水蒸氣,而放射性核素則留在水中。蒸發過程中形成的凝結水排放或回用,濃縮液則進壹步進行固化處理。蒸發濃縮法不適合處理含有揮發性核素和易起泡沫的廢水。
核廢水來源
核廢水主要產生於第壹回路中無法回收利用的泄漏冷卻水、調節壓力容器壓力的疏排水;設備冷卻用水、發電車間的地面沖洗水、實驗室實驗產生的廢水;熱試驗中產生的廢水、核燃料取樣系統中產生的廢水、核燃料儲存和運輸介質排放的廢水。
根據相關的統計數據,我國廣東大亞灣核電站年排放核廢水的量約為每臺機組6000噸左右,其中需要處理的不可回收的核廢水大約只占到總量的三分之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