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三包是哪些
國家三包政策如下: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
2、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采取的在壹定限期內的壹種信用保證辦法;
3、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壹)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壹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國家三包規定保修期是多久
1、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