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庭審為什麽分兩天進行?
王振華庭審分兩天進行,整個庭審過程歷時16小時。庭審持續如此長的時間,壹方面說明案件的復雜程度,另壹方面也說明法院給予了控辯雙方充分的時間參與庭審、發表意見,充分尊重和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的辯護權以及被害人的訴訟權利,這也是確保程序公正,維護公平正義的應有之義。
據了解,壹般刑事案件的庭審包含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其中法庭調查包括公訴人、辯護人訊問、詢問被告人,舉證、質證環節;法庭辯論包含首輪公訴人、辯護人分別發表公訴意見和辯護意見,然後進行交叉辯論。法庭辯論環節結束後,是被告人的最後陳述環節。
擴展資料
猥褻兒童,王振華被判5年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該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向兩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同時告知其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
辯護律師會見了當事人,並查閱全部案卷。庭審中,控辯雙方分別出示了相關證據,對證據進行了質證,並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當庭作了最後陳述。
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於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鳳凰網—猥褻兒童,王振華被判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