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兇手為什麽不引渡回國
江歌案兇手不引渡回國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中日之間沒有引渡條約,日本更不可能送回中國國內審判。即使存在引渡條約,也是指如果中國公民在中國犯罪,逃到國外,由國外引渡回國;壹般情況下,中國公民在國外犯罪,不會引渡回國的;
2、死刑犯不引渡,是各個國家的通行規則,這個案件有可能判處死刑,所以,不會引渡回國審判。如果日本法院沒有判陳世峰死刑,陳世峰服刑期滿,被日本驅逐回國,中國可以追究該兇手的刑事責任;
3、每壹個國家都會有司法主權,在日本犯罪,日本法院會對該案件進行審判,不會把案件移交給中國審判。
正如如果壹個日本人在中國國內傷害日本人,中國法院也不會把該案件移送日本法院判決壹樣,這涉及到國家主權問題。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八條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