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gdp就是人均收入嗎?
人均gdp不是人均收入,它們有著完全不同的概念:
1、GDP。
即國內生產總值,在西方經濟學中,常定義為壹個國家或地區在壹定時期內(壹般為壹年)所生產的全部最終產品和勞務的價值總和。表明壹個國家在壹定時期內經濟活動的總規模。在統計時,壹般會包括消費,投資,凈出口等數據。
2、人均GDP。
即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將壹個國家核算期內(通常是壹年)實現的國內生產總值與這個國家的常住人口(或戶籍人口)相比計算得出來的,是衡量各國人民生活水平的壹個標準,人均GDP越高,說明這個國家的國民越富有。為了更加客觀地衡量,經常與購買力平價結合。
人均GDP常作為發展經濟學中衡量經濟發展狀況的指標,是最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之壹。在某種程度上比GDP總量更能反映壹國或壹個地區的富裕程度和經濟發展水平,國際上通常使用此指標來進行國別間比較,比如世界銀行的年度報告中必列示此項。
3、收入。
收入是財務會計的壹個基本要素。是指某壹個體,包括個人或者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轉讓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通常包括營業收入、投資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資產處置收益、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等。
4、人均國民收入。
人均國民收入是壹個國家在壹定時期(通常為1年)內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國民收入占有量。人均國民收入是綜合地反映壹國經濟發展水平、經濟實力、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標誌,與人口增長成反比,與國民收入增長成正比。
人均國民收入的增長決定於下列因素: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物質消耗的節約、總人口的變化、勞動力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的高低。
5、人均可支配收入。
居民可支配收入被認為是消費開支的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因而常被用來衡量壹個國家生活水平的變化情況。按照收入的來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項,分別為:工資性收入、經營性凈收入、財產性凈收入和轉移性凈收入。
由於不含非金融企業部門、金融機構部門和政府部門,居民可支配總收入遠小於國民可支配總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