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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桌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開辦小飯桌需要的手續和證件如下:

1. 提交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附帶身份證明和經營場地證明;

2. 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時,先辦理相關前置許可證;

3. 獲取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 提供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證明;

5. 經營場所需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設置洗消間、粗加工間、庫房及熱力消毒設施;

6. 建立食品原料采購追溯體系;

7. 制定食物中毒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處置機制;

8. 辦理營業執照,領取後開業。

小飯桌的監管法規:

1、食品經營許可證:必須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以確保食品安全;

2、營業執照:向工商部門申請,證明小飯桌的合法經營資格;

3、消防安全合格證:需通過消防部門的檢查,確保場所消防安全;

4、衛生許可證: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證明飯桌環境和食品衛生符合標準;

5、稅務登記證:向稅務部門登記,便於稅務管理和納稅;

6、就業合同:與員工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綜上所述,開辦小飯桌需遵循壹系列規定程序,包括提交開業登記申請、辦理前置許可、名稱核準、提供健康和資質證明、確保經營場所衛生安全、建立食品追溯體系、制定應急預案,並最終辦理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註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