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築怎麽認定
1、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
2、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占有範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
違法建築的處理方式如下:
1、罰款,對於違法建設當事人所建的違法建築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處建設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2、限期拆除。
違章建築的界定方式如下: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雖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未按批準範圍、內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自建建築物;
3、未經批準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內的集體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且該集體土地使用權系通過農民私自轉讓取得;
4、占有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占有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5、未經批準占用過道、馬路邊、公***綠地內、過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遷征收範圍確定後實施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綜上所述,違章建築認定,是建築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權,因而也無法取得建築許可證;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築物,即雖有利用該建築物占有範圍內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築物的權利,但未經取得建築許可證而擅自建設的建築違章建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二)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七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