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寫檢討校長被行拘,在妳看來,他有這個權力嗎?
逼迫寫檢討書,這個校長本身就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他現在已經被行政拘留,這個結果足以表明他不僅沒有權利,而且還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這樣的事情大家要引以為戒。這位校長逼迫學生寫檢討書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教師的職業道德規範,我們都知道老師有教書育人的責任,但不能夠利用逼迫、強迫的手段去要求學生去寫檢討書,並且這個檢討書居然存在著性行為的描述,這樣的話更加不妥。
經過公安部門調查,這位涉事校長存在著毆打學生的行為。作為壹名教師,本來就不應該毆打學生,毆打學生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時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國家法律明確規定,壹個人的身體健康不受他人不法侵害,也就是說,不管是誰都不能夠輕易的侵犯妳的生命健康權,不能夠輕易的對妳實施毆打侮辱的行為,但他身為壹校之長居然做出了這種毆打學生的行為,顯然是不妥的,法律也沒有賦予他相應的權利。
這位校長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所以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5日並且作出1000元的處罰。不管是什麽事都不應該沖動,這個校長就是因為太沖動,居然就不分沖紅皂白,也不聽學生解釋,就逼迫學生寫檢討書,而且還用暴力的方式,既然是不合適的。後來家人對小娟進行了身體上的檢查,發現處女膜完整並沒有發生過性行為,而且根據醫生的檢查顯示,這名受害者的頭部有外傷,出現耳鳴以及全身多處挫傷,這是壹種暴力行為,本來就應該要受到法律的嚴懲。
在這件事情沒有曝光之前,家長還去找過他進行溝通,但是態度相當惡劣,沒有意識到暴打未成年人的錯誤,而且還讓家屬去告。這種態度顯然是不合適做壹名校長的,後來家長去教育局進行反映,紀委介入調查,該名涉事校長已經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