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通宵批卷猝死屬於工傷嗎
教師通宵批卷猝死,壹般不屬於工傷。如果教師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內猝死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壹般能認定為工傷。而通宵批卷壹般不符合在工作時間和工資崗位內的要求。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同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壹)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壹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