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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出入政策

法律分析:烏魯木齊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出烏魯木齊。壹是關於各地來烏魯木齊、返烏魯木齊人員,嚴格查驗近14日內外地所有來烏魯木齊人員相關健康碼信息和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根據全國各地疫情防控實際,對抵達烏魯木齊人員實施分級分類精準管控,高風險地區抵烏魯木齊人員須經14天集中醫學觀察後,方能準予通行。中風險地區抵烏魯木齊人員持有省級健康碼綠碼、全國壹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信息碼無異常、新疆健康碼(含烏魯木齊暢行碼)低風險或綠碼,且持近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陰性、落地核酸檢測無異常後即可通行。二是關於外地離烏魯木齊人員,自7月17日起計算,在烏魯木齊停留滿14天的外地人員,如需返回外地,需持新疆健康碼(含烏魯木齊暢行碼)低風險或綠碼和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陰性和抗體檢測報告陰性。三是關於本地居民返回人員,烏魯木齊市的本地居民從低風險區和中風險區返回的,應持有相關健康碼和核酸檢測報告,提前聯系居住地所在的社區,將行程安排告知包戶幹部。

法律依據:《烏市出入境管理辦法》

第壹條 疆內居民可在本市申請辦理出入境證件(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等除外),除提交其戶籍地公安機關要求的常規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供在本市半年以上的居住證明。

第二條 疆內居民可在本市受理點自助辦理往來港澳臺“團隊旅遊”類簽註(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等除外),

第三條 疆外戶籍居民可在本市申請辦理換(補)發出入境證件和港澳臺團隊旅遊簽註(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等除外),申辦手續與其戶籍地要求的壹致。

第四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外省居民可在本市辦理出入境證件: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戶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等除外),除提交常規申請材料外,還需交驗本市戶籍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即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本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