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NIKE公司英文翻譯
創建年代:1972年
產品類別:運動鞋、運動服飾、運動設備、運動配飾 (Athletic shoes, apparel, sports equipment, accessories)
創始人: Bill Bowerman (已於1999年12月24日去世)、Philip Knight (現任Nike董事長)
公司總部:美國俄勒岡州,近比弗頓城 (near Beaverton, Oregon, United States)
1964年1月,當時身為俄勒岡州大學 (University of Oregon) 田徑運動員的菲利普·奈特 (Philip Knight) 和他的教練比爾·鮑爾曼 (Bill Bowerman) 創建了耐克 (Nike) 的前身:“藍絲帶體育”(Blue Ribbon Sports) 公司。當時“藍絲帶體育”(Blue Ribbon Sports) 公司是作為經銷商代銷日本運動鞋品牌 Onitsuka Tiger。比爾·鮑爾曼 (Bill Bowerman) 還設計出壹種鞋底有“方格紋”(Waffle Pattern) 的運動鞋。
公司增長迅速。1966年,“藍絲帶體育”(Blue Ribbon Sports) 公司在塔倫頓大街 (Trenton Ave.) 上開了第壹家專營店。1972年,隨著和代銷的日本品牌合作終止,2位創始人決定開發並制造自主設計的鞋。他們把制作任務承包給勞動力廉價的亞洲工廠,並給這種鞋取名叫耐克 (Nike) ,這是依照希臘勝利之神 (Greek goddess of victory) 的名字而取的。
新耐克 (Nike) 鞋的標識是“Swoosh” (意為“嗖的壹聲”),是由 (Portland State University) 的圖形設計學生卡羅琳·戴維森 (Carolyn Davidson) 於1971年設計的。Swoosh 極為醒目、獨特、有動感,也就是大家現在熟悉的 NIKE 的那個對勾形標誌。以後的每件耐克公司制品上都有這個標記。
1978年,“藍絲帶體育”(Blue Ribbon Sports) 公司正式更名為:耐克公司 (Nike, Inc.) 。
耐克 (Nike) 因為能充分掌握年輕人對運動休閑鞋的需求、了解他們的生活型態與現實的心理渴望,發展出饒具創意的新產品、傳播訴求及促銷活動,從頭到尾都是站在創造消費趨勢的排頭,耐克 (Nike) 的世界第壹並非浪得虛名。
1980年占據約50%的美國市場份額,初步超過阿迪達斯在美國運動鞋業內坐頭把交椅。從那時起,耐克開始實行積極進取的市場活動,簽約頂級運動員。
1982年10月,在紐約馬拉松賽事播出的季節,第壹只耐克 (Nike) 品牌全國電視廣告播出。這只電視廣告由 Wieden+Kennedy 廣告公司 (總部在波蘭,是1982年4月剛剛組建的新廣告公司) 策劃,其後,Wieden+Kennedy 繼續為耐克 (Nike) 品牌不斷制作出多個創意的平面廣告和電視廣告,Wieden+Kennedy 廣告公司至今仍然是耐克 (Nike) 首要合作的廣告公司。
1988年,Wieden+Kennedy 廣告公司創始人丹·維登 (Dan Wieden) 為耐克 (Nike) 新壹輪的廣告創造了“只管去做” (Just Do It) 這壹響亮的口號。耐克 (Nike) 的“只管去做” (Just Do It) 被著名的《廣告年代》雜誌 (Advertising Age) 評為20世紀最棒的5條廣告標語之壹,這次耐克 (Nike) 的廣告案例也被記錄入史密森學會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的案例教程中。
在20世紀80~90年代的大部分時期,專業運動員被像英雄壹樣崇拜,因此耐克 (Nike) 投入大量資金,請成功、富有魅力的知名運動員為產品代言,采取是金字塔形形象推廣戰略。即從塔尖的頂級運動員到國家隊,再到NBA聯賽省級隊,直至包裝到普通青少年籃球活動,囊括整個體育用品市場構成的四等級要素。頂級的運動員人數是最少的,但具有很強的輻射力。利用運動員為產品做宣傳的不止耐克 (Nike) 壹家,但只有耐克 (Nike) 做得最成功。耐克 (Nike) 公司有壹句話,經營的秘訣是為運動員制造出優質的鞋,讓他們走在時尚的前面,市場的其他人都會追隨仿效。
1984年,耐克 (Nike) 與喬丹簽定了壹份5年合同,給喬丹的條件還包括贈予耐克 (Nike) 的股票,以及以前所未有的禮遇——在耐克 (Nike) 運動鞋上使用喬丹的名字。喬丹的總價值合計高達每年100萬美元。
這個價目是阿迪達斯或匡威開出的價錢的5倍。阿迪達斯和匡威都認為喬丹不過又是個產品代言人而已,卻沒想到他會成為壹個市場戰略和整個運動鞋、運動服生產線的核心。《財富》雜誌也曾刊登過壹篇醒目報道,認為就耐克 (Nike) 當時的財務狀況,簽定這麽個合同實在是個大錯。
結果卻證明,耐克 (Nike) 與喬丹的這次合作是個“完勝”的交易,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喬丹,他超出了許多人的預想。喬丹對耐克 (Nike) 的影響是巨大的。喬丹身上凝聚了活力、聲望、高超的競技水平和令人振奮的體育精神,使耐克 (Nike) 得以跨出跑鞋的圈子,在美國剛剛開始盛行的籃球運動上大做文章。幾乎壹夜之間,即使不從銷量上看,耐克 (Nike) 也成了高檔籃球鞋的主導產品。
◆ 耐克 (Nike) 產品系列:
◎ 運動鞋類:
耐克籃球鞋 (Nike baseball shoes) 、耐克板鞋 (Nike SB Shoes) 、耐克慢跑鞋 (Nike running shoes) 、耐克板球鞋 (Nikecricket shoes, Nike Air Zoom Yorker)
2008年,耐克新品籃球鞋“Air Jordan XX3”上市,“Air Jordan XX3”既提高運動性能,更符合環保理念。
◎ 運動服飾類:
為男性、女性和兒童提供各種運動的服飾穿著,包括:足球服飾、籃球服飾、網球服飾、美式橄欖球服飾、跑步服飾、競技類服飾……等。
◎ 戶外運動類:
高爾夫、滑板、棒球、自行車、水上運動等戶外運動服飾。
◎ 跨界合作:
耐克 (Nike) 近期和蘋果公司合作推出“Nike+”產品,即在鞋中裝入電子監測設備記錄運動者的成績,這個電子監測設備是接入iPod nano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