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戶、低保戶、五保戶三者有什麽區別?
1、貧困戶:雖然具有壹定的收入,但其收入仍然低於貧困識別或貧困退出的標準。這類家庭可能是因為家庭成員的重度殘疾或重大疾病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是因為住房和收入水平低於當地規定的標準。貧困戶的目標是通過各種政策手段,如就業、創業、醫療、教育和異地搬遷等,來實現脫貧。
2、低保戶:指因重度殘疾或重大疾病而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住房和收入水平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家庭。低保戶的主要補助形式是發放低保金,並享有更優惠的醫療保障政策。低保戶面臨的通常是長期性問題,需要通過社會救助來維持基本生活。
3、五保戶:指的是年齡滿60周歲以上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或)贍養人喪失贍養能力的老人,以及無撫養能力和(或)撫養能力喪失的未成年人。五保戶享有的是針對“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的基本保障,這是長期性的社會保障措施。五保戶壹旦被認定,低保戶政策將會失效。
貧困戶可能是暫時性的貧困,通過特定政策努力脫貧;低保戶面對的是長期的困難,依賴低保金和其他優惠政策;而五保戶則是對那些無依無靠的老弱病殘給予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貧困戶、低保戶、五保戶三者的具體定義不同,申請認證的條件也各不相同,申請成為貧困戶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經濟狀況: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具體來說,這個標準會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2、生活能力:家庭成員中是否有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個體,或者是否缺乏法定贍養人和撫養人。
3、特殊情況:如家庭成員因病致貧、因殘疾或其他原因導致家庭喪失主要勞動力,難以維持基本生活。
4、住房安全:實際居住在C級、D級危房且無法自行改善的情況。
5、教育情況:對於農村家庭,如果適齡兒童因貧困而輟學,這也可能被視為貧困的壹個指標。
需要註意的是,這些條件可能會隨著時間和地區的變化而有所調整。因此,具體的貧困戶標準和認定流程應以當地政府發布的最新政策和規定為準。
低保戶的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滿足以下標準的能夠申請成為低保戶,享受低保戶津貼:
1、戶籍條件:申請人必須持有當地常住戶口。對於城鎮地區,這通常指的是非農業戶口;而對於農村地區,則通常是農業戶口。
2、經濟條件:家庭的***同成員人均收入需要低於當地設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這意味著不僅考慮家庭成員的工資性收入,還包括所有貨幣和實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按規定支付的撫恤金、補助金等特定福利。
3、財產與生活水平:家庭的經濟狀況還需滿足壹定的財產標準和日常生活水平的要求。通常情況下,家庭的生活水平不應超過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此外,還有壹些特殊情況,如家庭成員中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的,也可能被認定為低保戶,只要他們的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
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低保申請條件可能會根據地方政府的規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向當地民政部門咨詢具體的申請指南和所需材料。
五保戶的具體申請流程可能涉及本人申請、村民小組或其他村民代為申請,行動不便的申請人可酌情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具體申請成為五保戶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年齡:申請人需滿60周歲及以上。不過,某些情況下,如因病喪失勞動能力,年齡的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2、經濟狀況:申請人需要無子女(包括養子女),無養老積蓄,無收入來源。
3、社會關系:申請人需要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義務人,但如果這些義務人均無能力履行相應的責任,則可以申請五保。
4、健康狀況:申請人應無勞動能力和無生活來源,同時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
5、地方政策:五保戶的供養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並且應根據這壹標準的提高適時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第三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則,堅持國家保障與社會幫扶相結合、鼓勵勞動自救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