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1、70年產權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壹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
2、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壹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3、實際上,商品房的土地實際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妳手裏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壹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況且住宅樓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4、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妳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妳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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