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藥業原董事長壹審獲刑11年,他犯了什麽罪?
葵花藥業原董事長壹審獲刑11年,他犯了故意殺人罪。
2018年12月22日,時任葵花藥業董事長關彥斌砍傷張曉蘭。2018年12月29日,關彥斌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監視居住。2019年1月24日,大慶警方對關彥斌刑事拘留。同年1月31日,被批準逮捕。
2020年7月16日,“葵花藥業董事長殺妻案”壹審宣判。法院判決,關彥斌犯故意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關彥斌不服,表示將上訴。
據知情人士的透露,事發後,關彥斌壹直向被害人張曉蘭尋求和解,但是壹審的結果關彥斌並未如願,二審階段,雙方仍舊會為達成和解而繼續努力。
擴展資料
關彥斌砍傷前妻的經過:
2017年7月,關彥斌和張曉蘭離婚。離婚時,張曉蘭將自己所持有的葵花藥業64.97萬股股權,葵花集團76.01萬元股權與金葵股份120.8萬股股份全部轉給關彥斌,後者以現金方式補償9億元人民幣給張曉蘭。至2018年12月,案發前已支付6.5億元。
2018年12月22日,時任葵花藥業董事長關彥斌在其前妻張曉蘭父母家中,手持菜刀,暴砍張曉蘭4刀,致其失血性休克,創傷性面癱,構成重傷二級。行兇後,關彥斌亦舉刀刺向自己的左胸部,並劃傷自己的脖子。後經全力搶救,張曉蘭幸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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