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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丁新是什麽藥

藥品名稱 鹽酸貝那普利片 商品名 洛汀新 英文或拉丁名 Benazepril Hydrochloride Tablets 主要成分 鹽酸貝那普利 化學名 3-{[(1-乙氧羥基)-3-苯基-(1s)-丙基]氨}-2,3,4,5-四氫-2-氧-1-氫-1-(3s)-苯並氮卓-1-乙酸單鹽酸鹽 分子式 C※[下標:24]※H※[下標:28]※N※[下標:2]※O※[下標:5]※·HCl 分子量 460.96 性狀 本品10mg片為深黃色圓形薄膜衣片;5mg片為淺黃色橢圓形雙凸面並有雙面印痕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藥理毒理 本品是壹種前體藥,水解後成活性物質貝那普利拉(Benazeprilat),可抑制血管緊張素轉換酶(ACE),阻止血管緊張素I轉化成血管緊張素II,使全身外周血管舒張,降低血管阻力,產生降壓作用。 吸收、分布、消除 1.吸收: 鹽酸貝那普利口服後迅速吸收,30分鐘後原型貝那普利血漿濃度達峰值,通過測定尿液中原藥與其代謝物的含量,確定其吸收量至少是服藥劑量的37%。鹽酸貝那普利片中貝那普利拉的絕對生物利用度為靜脈註射貝那普利拉溶液生物利用度的27%。 進食後服藥,延遲貝那普利的吸收,但不影響吸收量和轉變為貝那普利拉。故本品可在餐中或兩餐間服用。 但在2~80mg較廣劑量範圍的研究中,卻觀察到與劑量不太成正比例,可能因貝那普利拉與ACE結合達到飽和所致。 2.分布: 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與血清蛋白(主要是白蛋白)的結合率約95%。 多次給藥(5~20mg壹日壹次)後本品藥代動力學無變化。貝那普利無積蓄。貝那普利拉少量積蓄。其穩態AUC高於第壹次服藥後AUC的20%。貝那普利拉累積有效半衰期為10~11小時,2~3天後達穩態。高血壓患者中,貝那普利拉的穩態血漿谷濃度與日劑量大小有關。 3.代謝: 前體藥貝那普利快速完全轉換成有藥理活性的代謝物貝那普利拉,給藥90分鐘後血漿濃度達峰值,肝臟中的水解酶主要參與了這種轉換。 4.消除: 貝那普利的藥代動力學特點是從血漿中迅速消除(4小時內完全消除)貝那普利拉分兩個階段消除。終末消除期(從第24小時起)提示貝那普利拉和ACE的牢固結合。 貝那普利主要經過代謝消除,貝那普利拉主要經腎和膽汁消除。腎功能正常的病人主要經腎臟消除。貝那普利拉的代謝消除是次要途徑。口服鹽酸貝那普利後,尿中僅發現不到1%的原形貝那普利。20%以貝那普利拉形式從尿中排出。另外兩種代謝物為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的乙酰-葡萄苷酸的結合物。 5.特殊臨床情況的藥代動力學: 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的藥代動力學很少受年齡和輕、中度腎功能不全(肌酐消除率30~80ml/min)及腎病綜合征的影響,肝硬化所致肝功能不全者,貝那普利拉的藥代動力學和生物利用度均不受影響,以上這些病人均不必調整劑量。 但貝那普利拉的藥代動力學受重度腎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影響,由於消除緩慢,蓄積較多,需要減量。 即使晚期腎臟病,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仍可從血漿中消除,此時藥代動力學性質與重度腎功能衰竭相似。非腎(代謝或膽汁)清除可代償腎清除的不足。透析對貝那普利拉的消除無臨床意義。 服用鹽酸貝那普利2小時以後,常規的血液透析對血漿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濃度無影響,所以透析後無需補充藥物。只有小部分貝那普利拉通過透析排出體外。 心衰病人中貝那普利拉的穩態血藥濃度常常高於健康人或高血壓病人,這表明心衰病人的血漿清除率低。 與下列藥物合用時,本品的藥代動力學不受影響:氫氯噻嗪、呋塞米、氯噻酮,地高辛、普萘洛爾、阿替洛爾、硝苯地平、萘普生、乙酰水楊酸和西咪替丁。同樣,本品也不影響這些藥物的藥代動力學(西咪替丁的動力學未曾研究)。 適應癥 各期高血壓。 充血性心力衰竭。 作為對洋地黃和/或利尿劑反應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級II~IV)的輔助治療。 用法與用量 1.高血壓:未用利尿劑者開始治療時每日推薦劑量為10mg,每天壹次,若療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 對某些日服壹次的患者,在給藥間隔末期,降壓作用可能減弱,此類病人,每日總的劑量應均分成兩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劑。本品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劑量為40mg,壹次或均分為兩次服用。 若單獨服用本品血壓下降幅度不滿意,可加用另壹種降壓藥,如:噻嗪類利尿劑、鈣拮抗劑或(-阻滯劑(先從小劑量開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劑量即可。而<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劑量為5mg,必要時,劑量可加至10mg/日。若仍需進壹步降低血壓,可加用利尿劑或另壹種降壓藥。 2.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適用於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輔助治療。推薦的初始劑量為2.5毫克,壹天壹次。由於會出現首劑後血壓急劇下降的危險,當病人第壹次服用本品時需嚴密監視(見慎用)。只要病人未出現癥狀性的低血壓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應,如果心衰的癥狀未能有效緩解可在2~4周後將劑量調整為5mg壹天壹次。根據病人的臨床反應,可以在適當的時間間隔內將劑量調整為10mg壹天壹次甚至20mg壹天壹次。本品壹天壹次即有效,但若將壹天的劑量分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應更好。對照臨床研究表明嚴重心衰病人(NYHA分級IV)較輕、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級II~III)需更小的劑量。 當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於30ml/min時,日劑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但較低的初始劑量(如2.5mg)可能已經足夠了。 尚無本品在兒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資料。 不良反應 在高血壓病人中所見: 本品副作用輕且短暫,日劑量2.5~80mg,不良反應的總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性別、年齡、種族和服法無關。日劑量超過80mg者未做過評價。用本品治療2004例高血壓患者的雙盲臨床試驗,其不良反應總發生率與安慰劑近似,不管與藥物有無因果關系,常見不良反應如下: 洛汀新(n=2004) 安慰劑(n=525) 頭痛 204(10.2%) 75(14.3%) 上呼吸道癥狀 108(5.4%) 23(4.4%) 頭暈 84(4.2%) 21(4.0%) 疲勞 73(3.6%) 26(4.9%) 咳嗽加重 68(3.4%) 7(1.3%) 肌肉痛 53(2.6%) 18(3.4%) 惡心 50(2.5%) 11(2.1%) 鼻炎 48(2.4%) 15(2.9%) 腹瀉 40(2.0%) 6(1.1%) 咽痛 35(1.7%) 4(0.7%) 背痛 34(1.7%) 8(1.5%) 腹痛 28(1.4%) 4(0.7%) 在雙盲臨床試驗中也見下述不良反應,其發生率與安慰劑類似: 發生率1~2%: 瘙癢、皮疹、潮紅、眩暈、嗜睡、失眠、神經過敏、心悸、胸痛、外周水腫、消化不良、鼻竇炎、流感樣癥狀、尿路癥狀和乏力。 發生率<1%: 血壓過度降低,唇及面部水腫、胃炎、胃腸脹氣、嘔吐、便秘、焦慮、抑郁、感覺減退、運動失調、呼吸困難、全身性水腫、性欲下降、陽痿、出汗、關節炎、耳鳴、心血管功能紊亂、皮膚反應。 實驗室研究:與其它ACE抑制劑類似,即使單用本品治療,某些原發性高血壓患者(<0.1%)血中尿素氮和血清肌酐會輕度升高,停藥後可恢復。與利尿劑合用時或在腎動脈狹窄的患者中,上述指標升高的可能性增加(見慎用)。 在臨床對照試驗中,與藥物無關而中止治療者,服用洛汀新組占4%,安慰組占3%。 在心衰病人中所見: 在對照的臨床試驗中,180例心衰病人用洛汀新,每天2~20mg治療。服用本品病人的常見不良反應發生率與服用安慰劑病人相當,洛汀新組只有眩暈較安慰劑組發生率高。以下癥狀在洛汀新組較安慰劑組出現頻繁:肌肉痙攣、腹痛、疲勞、不適,體位性眩暈。安慰劑組上呼吸道癥狀的發生百分率較洛汀新組高。 實驗室檢查未見有臨床意義的變化。 禁忌癥 已知對貝那普利過敏者。 有血管神經性水腫史者 註意事項 1.慎用: 腎功能不全 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所需劑量比腎功能正常者低。 與使用所有ACE抑制劑相同,腎動脈狹窄患者需特別註意。少數人服用本品後血液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增高,停服本品或利尿劑,或二者同時停用,即可恢復。對這類及其它腎臟病患者,在本品治療的頭幾周要密切監測腎功能,以後應定期檢查腎功能。 血液透析 用高通透性聚丙烯腈膜(AN69)透析的患者,使用ACE抑制劑時有過敏樣反應的報道。因此,建議用ACE抑制劑的病人不宜使用這類膜透析。 手術/麻醉 正在接受ACE抑制劑的患者,術前要通知麻醉師。使用可降低血壓的麻醉劑時應註意,由於代償性腎素釋放產生的血管緊張素I在轉變成血管緊張素II時可被ACE抑制劑阻斷,由此所致的血壓降低可通過擴容來糾正。 高血鉀 ACE抑制劑治療期間,偶見血清鉀升高,在臨床試驗中從未因此停用本品。造成高血鉀的危險因素包括腎功能不全、糖尿病和並用治療低血鉀的藥物(見相互作用)。 主動脈瓣狹窄,二尖瓣狹窄 患主動脈瓣狹窄及二尖瓣狹窄的病人用任何血管擴張劑時都應特別小心。 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使用本品與年輕人壹樣,有較好療效和耐受性,但與所有降壓藥壹樣,老年患者及其伴心衰、冠狀動脈及腦動脈硬化患者使用時均應註意。血壓的突然降低可引起重要器官的供血不足。 血管神經性水腫 使用其它ACE抑制劑已報道有血管神經性水腫,本品曾發生過唇或面部水腫,但是這種體征無論是否撤藥均自動消失。如出現該癥狀,要立即停服本品,並謹慎地監護病人,直到腫脹消失。伴喉部水腫和休克的血管神經性水腫可能致命。因為舌、聲門或喉部水腫可能引起氣道阻塞,應立即進行適當治療,例如:皮下註射1:1000腎上腺素溶液(0.3~0.5ml)。 低血壓 無並發癥的高血壓患者,血壓過度降低者罕見(0.4%),而且壹般是無癥狀的。但是嚴重缺鈉的血容量不足者用ACE抑制劑治療時,可能產生低血壓,例如接受大量利尿劑(如嚴重心衰)或透析治療者。開始用本品治療前數天停用利尿劑或采取其它措施補充體液,可減少低血壓的危險。對有發生嚴重血壓降低可能的病人(如心衰病人)在服用本品首劑後應嚴密監護,直至血壓穩定。如果確實發生低血壓,病人應采取臥位,必要時靜註生理鹽水。壹過性低血壓反應不是進壹步治療的禁忌證,經擴容血壓回升後,壹般認為可繼續治療。 粒細胞缺乏癥,中性白細胞減少 使用其它ACE抑制劑觀察到粒細胞缺乏癥及骨髓抑制,且較多發生於腎功能不全者,特別是伴有膠原血管病的患者。與用其它ACE抑制劑壹樣,患有血管或腎臟膠原疾病的病人應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 對駕駛及操縱機器的影響 服用本品的患者,中樞神經癥狀的反應很少見,與其它降壓藥壹樣,患者在駕駛和操縱機器時要註意這些影響。 2.妊娠及哺乳期: 妊娠期不宜應用本品,在妊娠期的前6個月用本品可導致胎兒腎損害,臉及頭顱畸形。並且也存在胎兒低血壓的危險。新生兒可出現低體重、腎灌註減少及無尿。有報道孕婦羊水過少,推測與胎兒腎功能受損有關。所有在宮內期間母親接受過本品治療的新生兒,應仔細檢查有無高血鉀,尿量及血壓是否正常。必要時,應采取適當措施,例如補液或透析清除循環中的ACE抑制劑。 曾發現貝那普利和貝那普利拉可分泌至母乳,但最大濃度僅為血漿中的0.3%。能達到嬰兒體循環的貝那普利拉可忽略不計。盡管對母乳餵養的嬰兒不可能產生不良影響,仍不主張哺乳期服用本品。 藥物相互作用 本品與(-阻滯劑、鈣拮抗劑,西咪替丁,利尿劑,地高辛、肼苯噠嗪、華法林,雙香豆素,阿司匹林及萘普生合用,臨床未見明顯不良相互作用。用利尿劑或體液不足者,用ACE抑制劑治療初期,偶有血壓過低。提前停用利尿劑2~3日,再開始本品治療,可減輕低血壓。增加血漿腎素活性或改變鈉平衡的藥物可增強本品的降壓作用(如利尿劑)。 用ACE抑制劑患者應避免與保鉀利尿劑(如螺內酯、氨苯喋啶及阿米洛利等藥)合用,以及避免補鉀或補含鉀的電解質溶液,因為這可能導致血清鉀顯著增加。若必須合用,則應密切監測血清鉀。 藥物過量 癥狀和體征: 雖未有本品過量的先例,但主要的癥狀可能是明顯的低血壓。 處理: 若服藥後不久,則應催吐,盡管其活性代謝物貝那普利拉只能少量透析,對於嚴重腎功能受損的病人,透析仍可作為正常排除的輔助方法。血壓顯著降低時,應靜註生理鹽水。 規格 5mg;10mg。 包裝 7片/盒,14片/盒。 貯藏 密封,在陰涼幹燥處保存。 有效期 暫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