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做了什麽事,為何會被驅逐出境?
中華民族向來註重禮義廉恥以及倫理道德,我們喜歡和諧幸福的社會,對於敗壞社會風氣的人,可以說是厭惡至極。就在今年爆出壹則關於養父性侵養女的新聞,刷爆了網絡,整個內容也是震驚了網友。我們紛紛譴責這位?養父?的做法,而且他還是壹名職業的律師,明顯就是知法犯法。對於網友的謾罵,他也表示?冤枉?,覺得自己是無辜的。那麽他到底為何會被驅逐出境呢?讓我們來看看吧。
壹、爆出性侵案在今年4月10日,南風窗的壹篇名為《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兒三年,揭開這位總裁父親的?畫皮?》的文章刷爆了互聯網,其中內容主要為14歲的少女李星星揭露養父性侵自己三年的情況。而這位?父親?,竟然有著閃閃發光的履歷,有著碩士學歷,職業是中美律師,擔任國內某上市公司高管的背景。面對指責,他回應道,自己不會觸犯法律底線,事情並不是像她說的那樣,自己和她從來沒有以養父女的關系相處。
二、驅逐出境隨著事情的發酵和處理,案件也有了個出人意料的結果。其實這名養女在戶籍出生的證明上作假了,偽裝成未成年人;也就是說兩人都是成年人,是自願同居並發生關系的,鮑毓明難以被認定為性犯罪。他作為壹個美國人,嚴重違背了我國的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根據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壹條第二款規定,外國人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處驅逐出境,10年內不準入境。
三、強奸罪
那麽如果真的法律強奸罪,那又該怎麽判處呢?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