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藥品分級管理的分類及目錄
法律分析:將高危藥品分為A、B、C三個等級,其中A級高危藥品是高危藥品管理的最高級別,是使用頻率高,壹旦用藥錯誤,患者死亡風險最高的高危藥品,包含阿片酊、胰島素、硫酸鎂註射液等14類藥品;而B級包含的高危藥品使用頻率較高,壹旦用藥錯誤,會給患者造成嚴重傷害,但給患者造成傷害的風險等級較A級低,包含抗血栓藥(抗凝劑,如華法林)、心臟停搏液、硬膜外或鞘內註射藥等8種藥品;C級則是使用風險較B級風險低的藥品,也包含8類藥品,中藥註射劑位列高危藥品C級。1.高危險藥品包括高濃度電解質制劑、肌肉松弛劑及細胞毒化藥品等。2、高危險藥品應設置專門的存放藥架,不得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3、高危險藥品存放藥架應標識醒目,設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藥學人員註意。4、高危險藥品使用前要進行充分安全性論證,有確切適應癥時才能使用。5、高危險藥品調配發放要實行雙人復核,確保發放準確無誤。6、加強高危險藥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進先出,保持安全有效。7、定期和臨床醫護人員溝通,加強高危險藥品的不良反應監測,並定期總結匯總,及時反饋給臨床醫護人員。8、新引進的高危藥品要經過藥事管理委員會的充分論證,引進後及時將藥品的信息告知臨床,指導臨床合理用藥和確保用藥安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三條 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藥品質量,保障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八十三條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對已上市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定期開展上市後評價。必要時,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開展上市後評價或者直接組織開展上市後評價。經評價,對療效不確切、不良反應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應當註銷藥品註冊證書。已被註銷藥品註冊證書的藥品,不得生產或者進口、銷售和使用。已被註銷藥品註冊證書、超過有效期等的藥品,應當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或者依法采取其他無害化處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