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萬“包養費”全是冥幣,18歲校花怒而報警,事情的結果如何?
事情的結果就是這位18歲的校花只能自己承擔苦果,因為該男子並不構成犯罪,至於該男子為何不構成犯罪,我在下文中會給大家詳細的分析,下面先給大家介紹事情的來龍去脈。
夜間淩晨兩點鐘,派出所的值班民警接到報案報警的人是壹名年輕的姑娘,她報案稱,自己的出租屋遭了小偷,其中有五萬元現金被偷了!五萬元並不是壹個小數目,警方立即立案調查。然而,通過調查後發現,結果令人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報案的小姑娘吳某18歲,是壹名校花,還未交過男友。人對美的事物總是見獵心喜,不過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選擇。浙江壹名44歲的中年男人劉某看上了這朵清純的蓮花。他想要摘下,聞聞香,嘗嘗味兒。
可是,他是如此的普通,為了能夠得到美人,他想到了壹個辦法,包裝自己,將自己打扮成壹個有錢的老板。然後對小吳說,是否願意跟自己,每個月給她五萬元的生活費。
按理對於陌生人的這種奇葩的請求,大多數人是不會搭理的,可萬萬沒想小吳竟然同意了。更為狗血的是,為了表示自己是誠心的,小吳願意與對方當即發生關系。
而自稱是老板的浙江中年男子則表示,自己已經準備好了給她的五萬元。壹拍即合下,兩人在女孩的出租屋相約。姑娘將自己拾掇好,中年男子則提了壹個袋子,稱裏面裝的是給她的五萬元現金。見對方如此有誠意,姑娘也沒有起疑心。男子將袋子放抽屜後,壹起***赴雲雨。
事情的真相是什麽?男人嘗了鮮後就離開了,姑娘則去清點自己的“戰果”。她滿心歡喜地打開抽屜拿出袋子,準備好好清點這筆巨款。誰知袋子打開後,竟然全是冥幣!也就是說,小吳用自己的初夜,換了壹口袋數額為五萬的冥幣。
期待與現實之間的落差太大,小吳萬分不甘,慌亂中跑去警局報案。想要以“現金失竊”為由,追回自己賣“初夜”的錢。可世間萬物並非妳想如何,就可以得到如何的結果。警方很快查明真相,事情並非現金失竊,而是壹起妳情我願的情色交易。
不過由於中年男人給小吳的錢是冥幣,因而不構成犯罪。再者,***赴雲雨是兩人自願發生的事情,錢不是真的錢,因而也算不上是嫖娼行為。也就是說,小吳妄想走捷徑,通過輕松的方式獲得壹筆巨款,沒想到卻是竹籃打水壹場空。
該男子並不構成犯罪,女孩只能獨自承擔後果本案中,不符合強奸罪的構成要件。且實際上吳女士也是因為自己被騙了,才報案認為是其侵犯自己的,因此,本案中,劉某不構成強奸罪。
從客觀行為方式來看,符合詐騙罪的構因果進程,劉某也有詐騙的責任,但詐騙罪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財產物,不包括其他非法利益,本案中,劉某騙取不能用財產價值來衡量,因此,本案中,劉某不構成詐騙罪。
本案中,劉某使用冥幣與吳女士交易,冥幣根本不具有假幣屬性,也就是說冥幣根本不存在在市場中流通,因此,冥幣不能視為持有、使用假幣罪中的假幣。本案中,沒有假幣的存在,因此,劉某也不能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
總結女子吳某可謂是人財兩失,偷雞不成蝕把米,還成了大家的笑柄。因為吳某跟劉某達成的交易是非法的,所以她在受到劉某欺騙後,並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只能自認倒黴。這件事也提醒那些涉世未深的年輕姑娘,千萬不要想著去用身體換錢,壹旦碰到像劉某這樣的無恥之徒,恐怕要把自己氣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