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
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具體規定如下:
1、稿費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收入;
2、我國的稅法規定,對於稿費或版稅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其稅率規定為: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繳稅額減征30%。稿費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壹次,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的計算方法如下:
(1)每次稿費收入等於小於4000元時,應繳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
(2)每次稿費收入大於4000元時,應繳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稿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繳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