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料對身體的危害有哪些
目前,染料的品種已達數千種,而在服裝印染工藝及染發劑中應用最廣泛的壹類合成染料偶氮染料可能嚴重影響接觸者的健康,主要危害有:
1、誘發過敏,染發劑常用偶氮染料制成,而其中有壹種成分叫‘對苯二胺’的化學物質,容易對人體皮膚造成傷害。可能引起過敏性反應如接觸性皮炎、 濕疹 、鼻炎、哮喘等,造成頭皮、面、頸皮膚紅腫、丘疹、滲出、水皰、癢、皮膚破損等,目前染發劑已經成為引起接觸性皮炎的壹個重要原因。
2、誘發癌癥,偶氮染料又稱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由23種可致癌芳香胺作為中間體合成的染料。當前世界上此類染料大約有360多種。而其中以2-萘胺和聯苯胺致癌毒性最強,屬於三級致癌物,可導致惡性腫瘤,特別是內衣的染色後,當與人的皮膚直接接觸時,其有毒成分會被皮膚吸收擴散,誘發癌癥。
據悉,我國早在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以天津人為樣本進行了醫學研究,發現經常接觸聯苯胺的人膀胱癌的發病率是正常人群的28倍,並且潛伏期長達20年。
3、引起環境汙染,對人體造成危害。此外,部分最具毒性的染料在漂染的過程中,可能會在生產的過程中大量排汙,造成嚴重的空氣及水源汙染。
擴展資料:
有鑒偶氮染料的危害,1994年德國政府正式在"食品及日用消費品"法規中,禁止使用某些偶氮染料於長期與皮膚接觸的消費品,並於96年4月實行之後,荷蘭、法國和澳大利亞正草擬同類的法例,我國國家質檢總局亦於2002年擬草了"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要求"的國家標準。
2002年9月11日歐盟委員會發出第六十壹號令,禁止使用在還原條件下分解會產生22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並規定2003年9月11日之後,在歐盟15個成員國市場上銷售的歐盟自產或從第三國進口的有關產品中,所含會分解產生22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過30×10-6的限量。
我國則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首個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將正式實施,明令禁止相關企業生產、銷售、進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紡織產品。
鳳凰網—有毒服裝染料引發癌癥 各國禁用致癌芳香胺
百度百科—偶氮染料
百度百科—致癌服裝
百度百科—染發劑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