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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硝基苯酚屬於劇毒化學品嗎

對硝基酚(英文名稱p-nitrophenol)又名4-硝基苯酚(4-nitrophenol),硝基酚***有三個同分異構體,及鄰-、間-、對-硝基酚。對硝基酚常溫下為無色或淡黃色結晶,能溶於熱水、乙醇、乙醚,易溶於苛性堿,在堿金屬的碳酸鹽溶液中呈黃色。空氣中易氧化顏色變深。高溫下不穩定,當加熱至273℃時開始分解。對硝基酚易燃、有毒,經皮膚吸收,能引起過敏。對人的毒性作用還不完全清楚。動物實驗結果:對中樞神經和迷走神經末梢有刺激作用及抑制作用,還出現高鐵血色素癥和呼吸困難。硝基苯酚的毒性強度順序:對位體>間位體>鄰位體。

對硝基苯酚有毒具有強烈刺激作用,經皮膚吸收,能引起過敏。急性毒性:小鼠經口LD50467mg/kg。大鼠經口LD50616 mg/kg。對人的毒性作用還不完全清楚。動物實驗結果:對中樞神經和迷走神經末梢有刺激作用及抑制作用,還出現高鐵血色素癥和呼吸困難。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和美國等規定為有毒汙染物,做出了大氣、地面水、水排放、廢棄物、食品包裝、海洋運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與容許限值。德國規定硝基苯酚三種異構體的空氣排放標準為20mg/m3(壹級),150mg/m3(二級),300 mg/m3(三級)。前蘇聯規定大氣初步安全水平為3μg/ m3,地面水最高容許濃度為0.02mg/L。此外其生產過程中的廢棄物對環境的危害不容忽視。